问题:薪酬压力与“捷径思维”交织,争议集中在解除是否“有据可依” 近年来,随着用工关系多元化、薪酬分配机制调整加快,部分劳动者在晋升、调薪预期落空时,容易将希望寄托于非制度化方式。
本案中,员工孙某为谋求工资上涨,先后向单位相关负责人转账并附言请求帮助协调涨薪,企业随后以其存在不当利益输送行为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案件争议的核心并非“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而是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满足劳动合同法关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条件,以及相应规章制度是否有效、程序是否完备。
原因:制度供给不足与程序留痕不清,容易把劳动关系争议推向对抗 从争议演进看,仲裁和一审阶段的关键在于企业举证的制度依据与程序合法性。
相关裁判意见认为,企业早期制度条款未明确覆盖“行贿”情形,新版手册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并履行公示告知也存在举证缺口,劳动合同条款对严重违纪的具体情形表述亦不够清晰。
在此背景下,员工的行为虽然不当,但是否足以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存在争论空间。
而进入二审与再审后,裁判关注点转向员工对更新制度的知悉程度、行为对单位管理秩序的冲击以及企业履行工会意见等程序要件。
法院认为,员工在签收更新手册、续签劳动合同后,应当知悉单位管理规范;其以私下“发红包”方式换取合同外利益,破坏公平竞争与管理秩序,构成严重违纪。
企业在发现问题后经工会同意解除,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由此可见,劳动纠纷的走向,往往取决于制度文本是否明确、程序链条是否完整、证据是否充分。
影响:一端是企业治理与廉洁风险,另一端是劳动者权益与规则意识 对企业而言,此类行为不仅涉及劳动关系管理,更可能触发合规与廉洁风险:一旦默许或处置失当,容易形成“靠关系争资源”的不良导向,侵蚀薪酬分配公信力,并诱发内部管理失序。
对劳动者而言,寄望以非正常方式解决调薪诉求,表面看似“成本小、见效快”,实则风险巨大:既可能因违反规章制度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也会对个人职业信誉造成长期影响。
在更大范围内,如果“红包求便利”成为默认选项,将挤压公开透明的制度渠道,损害正常劳动秩序与公平环境。
对策:把“制度明晰+程序合规+渠道畅通”作为用工治理的共同底线 一是企业要完善并动态更新规章制度。
对涉及廉洁从业、利益冲突、不当利益输送等行为,应当用清晰、可操作的条款明确界定,避免概念模糊导致争议。
同时,制度制定与修改要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公示,并留存签收、培训、宣贯等证据链,确保“制度有效、员工可知、执行可循”。
二是处置违纪要坚持比例原则与证据规则。
对员工不当行为,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条款准确;在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等重大处理上,更要严格对照法定条件,依法履行工会意见等程序,减少因程序瑕疵引发的二次争议。
三是畅通劳动者正当诉求表达渠道。
企业应建立透明的绩效评估与薪酬调整机制,明确申请流程、评审规则与反馈时限;必要时引入申诉复核机制,让劳动者“有处说理、有据可循”。
劳动者也应增强规则意识,通过绩效沟通、岗位竞聘、技能提升、劳动协商等正当方式争取合理待遇,避免以不当方式突破制度边界。
四是有关方面可加强合规与法治宣传。
对用工单位,可通过培训指导提升制度建设与用工合规水平;对劳动者,可加强对劳动合同法、企业规章制度效力要件等常识普及,引导依法维权、理性表达。
前景:规则化治理将成为趋势,公平透明的薪酬机制是化解矛盾的关键 随着劳动关系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司法裁判对“制度有效性、程序正当性、证据完整性”的审查将更加细化。
可以预期,企业若能提前把规章制度和合规流程做扎实,劳动争议将更多在内部治理环节被化解;劳动者若能把职业发展与权益诉求纳入制度轨道,个人风险与社会成本也将显著降低。
更重要的是,建立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薪酬晋升机制,有助于减少“走捷径”的动机,让努力与回报在规则之内形成正向循环。
这起历时三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既是对企业合规管理的司法检验,也为劳动者划清了正当维权与违规操作的界限。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形势下,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需在法治框架内寻求利益平衡。
正如主审法官在判决书附言中所强调的:"职场公平既需要制度的刚性约束,更离不开每个从业者对职业伦理的自觉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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