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后工龄就全没了,其实情况没那么绝对

大家常说自动离职后工龄就全没了,实际上情况没那么绝对。工龄有连续和累计两种说法,自动离职只会断了连续工龄,而之前缴的社保年限是能累计的。但真正要弄懂的是视同缴费年限,它只有符合特定条件才能保留。老李最近就碰上了这难题,三年前从国企自动离职时没在意工龄,现在办退休才发现,1990到1992年那段没缴费的工作年限不算数。他拿着泛黄的工作证都快急哭了。其实像他这样的例子挺多,很多人不知道自动离职后的工龄处理细则,容易吃亏。 首先得搞清楚《社会保险法》里的规定。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职工,如果在参加养老保险前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就算自动离职了,这笔账也还能算上。比如老王1985年进国企工作,1998年自己跑路了。后来社保部门把他1985到1992年(当时云南曲靖市是1993年开始个人缴费)的工龄算作了视同缴费年限。因为国企职工参保前的视同缴费是政府掏钱的。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人社部2020年的答复说得很清楚:除名或者自动离职的职工,地方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才算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所以顾某某1994年被认定自动离职后,1997到2002年的工作年限就没能算上视同缴费。 另外一种是针对普通企业职工的情况。1992到1995年个人缴费制度建立之前的原固定职工或合同制工人的连续工龄可以算视同缴费;但自动离职的人离职前的这段经历不算在内,得重新入职才算数。比如河南的政策就明确规定了被开除、除名或者自动离职的原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 还有一种是针对特殊群体的专门政策。军龄无条件算作视同缴费全国都通用;知青下乡的劳动年限有档案记录的也能算;破产企业职工比如云南曲靖市的规定就提到,凭招工手续、法院破产裁定这些材料也能认定工龄。 这里面有几个常见的误区要注意区分。有些人把口头说的"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混为一谈;有些人分不清劳动关系存续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是两码事;最严重的是觉得自动离职肯定工龄清零。 大家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定要把档案材料准备全。招工登记表、派遣证、分配报到证这些证明正式职工身份的硬通货必不可少。还要学会维权: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都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先和原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仲裁;对社保部门的认定结果不服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打官司。 其实自动离职后虽然连续工龄可能中断了,但实际缴的社保费是不会跑掉的,这部分钱是可以累积的。建议大家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把证明材料备齐了,别让自己的退休金打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