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男子月薪5000打赏主播超10万元 法院认定系自主消费 驳回配偶追款请求

问题——小额打赏频繁累积成巨额支出,家庭财务矛盾演变为法律纠纷;据法院查明,李某与张某系夫妻。2025年4月1日至5月21日,李某在社交平台使用两个账号反复充值并向主播赠送虚拟礼物,累计金额达十余万元,其中对某主播的打赏达九万余元。张某起诉称,李某未经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且部分资金来自借款,债务催讨已影响家庭生活,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平台运营方与主播返还款项。

网络直播打赏作为新兴消费形式,其法律规制仍在优化之中。本案判决在坚持合同严肃性的同时,也为类似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标准。如何在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与维护家庭财产共有权之间寻求平衡,如何引导理性消费、防范过度打赏,既需要法律制度的提升,也需要平台企业强化社会责任,更需要每个家庭成员增强风险意识,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