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治理掀开了新篇章,法治这把利剑终于出鞘。2026年刚到,中国社会治理有了一个重要的立法突破。从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里面最引人注目的是把校园欺凌明确列为法律约束的对象。这次改变不光是填补了过去的制度漏洞,还明确告诉大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现在要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升级了。之前的问题是,校园欺凌有时候被看成是学校里的小事,“他还是个孩子”成了逃避责任的理由,受害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现在新法给公安机关赋予了介入的权力,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以教代罚”的老路子。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的金成波教授说,这就意味着中国校园欺凌治理从校规阶段进入了法治阶段。 怎么认定“校园欺凌”,是把法落实下去的前提。法律上第一次规定,欺凌必须符合特定的主体、故意的行为和伤害的后果这三大特点。根据2021年教育部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欺负人的行为包括身体攻击、人格侮辱、霸占东西、故意排挤和在网上诽谤或侵犯隐私等五种情况。新的法律还规定,如果有人用打、骂、吓等手段欺负人,并且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就可以处罚并采取教育矫正措施。这样就能把学生打闹跟恶意欺负区分开,也给执法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标准。 这次修订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对未成年违法的处理更严格了。以前14到16岁的孩子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拘留。现在有例外情况:一年内两次以上违法,或者虽然是第一次但情况严重影响坏的,可以拘留。这既坚持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也通过分级惩罚打破了过去“违法不管”的局面,体现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观念。专家认为这能拦住一些孩子因为觉得会没事而重复犯错。 学校作为治理的核心单位,责任这次更重了。以前常有报告晚了或者处理不硬气的问题。新法规定:学校如果明明知道发生了严重欺负或者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还不按规定报告和处理,责任人会被处分。这给学校明确了该怎么处置的依据,也推动他们建立起预防、干预和矫正的一整套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欺负人的事情发生。 校园欺凌的治理有多法制化,反映了社会文明的水平有多高。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用制度创新回应老百姓的关心,通过定界限、加惩罚、压责任,形成了大家一起合作防治的网络。这既是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力保障,也是法治中国在微观社会治理中的生动例子。等法律真正落地之后,希望全社会能达成共识,让阳光照进每一个校园角落,为青少年撑起更坚固、更公正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