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原副主任刘慧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涉嫌受贿犯罪移送司法

问题——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刘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通报结果;通报指出,刘慧理想信念动摇,背离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打折扣、搞变通;为谋取私利结交政治骗子,匿名诬告他人,对抗组织审查;还参与迷信活动,损害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品格和纪律意识。其行为同时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接受旅游安排,特权思想明显,在生活保障诸上谋求特殊待遇。组织纪律和用权上,刘慧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干部选拔任用等上谋利并收受财物。其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利用职权长期无偿接受劳务服务;并违规干预、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最终,其将公权力当作谋私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企业经营、工作安排等上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原因—— 从通报披露情况看,刘慧的问题既与个人政治意识淡薄、纪法观念缺失有关,也暴露出权力约束不足时容易滋生的“特权”和“围猎”风险。一上,理想信念动摇导致政治立场不坚定,面对组织监督和纪律约束采取对抗做法,甚至以匿名诬告扰乱正常政治生态;另一方面,将组织赋予的职权当作可交易的“资源”,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领域进行利益交换,体现为政商勾连、“靠权吃权”的特点。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压下仍抱有侥幸,敬畏意识明显不足。 影响—— 此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对个人而言,违纪违法必然付出沉重代价;对单位和对应的领域而言,削弱制度执行力与公信力,干扰正常干部工作秩序,破坏政治生态;对社会而言,公权寻租和“靠山吃山”侵蚀公平正义,影响群众对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的信心。特别是干预插手执纪执法活动、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直接冲击监督体系权威,必须依纪依法严肃纠治,维护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 对策—— 处理决定传递出明确态度:反腐败斗争不会停步,对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者要从严惩处。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慧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从治理层面看,下一步应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其一,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坚决纠治打折扣、搞变通;其二,完善制度约束,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公共资源配置、执纪执法等关键环节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压缩寻租空间;其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吃喝”“旅游”“特权待遇”等隐形变异问题,防止反弹回潮;其四,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增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自觉。 前景——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严的基调,既严惩腐败,也更注重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可以预期,针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将更精准、更具穿透力,权力运行将更规范、更透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效果将继续显现,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刘慧案件再次表明,任何人无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只要触碰纪法红线,必将受到严肃追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纠治“四风”,才能持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