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3月27日的消息里,市场监管总局把修订后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给拿了出来。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的副司长郭晨光对这办法的背景、内容和亮点做了一番解读。这次改动主要是为了把商品条码的制度给完善好,帮企业减减负,还给了它更多数字化的能力。商品条码从改革开放那会儿进入中国,本来是为了给外贸出口服务的,后来慢慢扩展到了超市收银、电商物流和智能监管这些地方。现在,我国用这个条码的系统成员数量全球第一,用这个的企业已经有65万家了,覆盖的产品更是超过了2.4亿种。郭晨光介绍说,这次修订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主要是围绕着完善制度、减轻负担和提升功能这三个方面来的。为了让商品条码能更好地当商品的“身份证”和流通的“通行证”,他们做了不少具体工作。比如明确委托生产的时候怎么用条码、规范境外注册的条码备案流程,还有强化它在质量追溯里的作用。 为了激发经营主体的活力,办法里取消了对商品条码印刷企业的资质认定,还免除了销售者进货时查验条码的义务。在处罚方面也做了优化,对于危害小的行为不再是一罚了事,而是先让他们整改。这样做是为了体现处罚和错误相匹配、宽严并济的原则,切实把制度性交易成本给降下来。 在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新办法把商品条码当作统一身份标识来用。它推动了信息归集和质量安全溯源的深度应用,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商品信息数据库打下了基础。郭晨光说,修订这办法就是要给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新办法在政府监管、企业主体、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和产业发展这五个维度上发挥系统性作用。政府方面构建了“国家统一管理、地方属地监管”的双层体制,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一起发力。企业方面明确了条码专用权,规范了委托生产场景下的使用情况。销售者也不能再随便乱收费了。 在市场秩序上禁止伪造冒用条码等行为;消费者可以扫码追溯责任主体;企业还能通过国际通用标准出海做生意;这些都能为电商、物流互联互通和数字经济的发展筑牢根基。编辑张树婧和校对王心对这篇稿件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