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wa代币化业务将被禁止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也就是俗称的237号文。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虚拟货币和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的管理,这次央行再次携手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发布了新的《通知》。 这次《通知》首先把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这类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说得很清楚,强调它们没有法定货币的资格,不能在市场上流通。特别是对于最近比较火的稳定币,这次《通知》首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想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必须先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接下来《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现阶段在反洗钱和身份识别上还存在很大漏洞,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来洗钱或者搞诈骗。针对这种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表示要继续执行禁止政策,把所有跟虚拟货币有关的业务活动都列为非法金融活动。具体来说,凡是在国内搞法币和虚拟币兑换、虚拟币互相兑换、做中央对手方买卖、搞信息中介定价服务、搞代币发行融资、搞虚拟币金融产品交易的行为,统统都要禁止。 因为虚拟币交易是通过区块链技术点对点进行的,不受国界限制,所以这次《通知》特别强调要管紧境外机构向国内提供虚拟币服务的口子。未经批准,国内企业或者由它们控制的国外企业都不能在境外发行虚拟币。 对于RWA代币化业务这次也有了明确说法。现实世界资产被转化成代币进行发行和交易的行为叫RWA代币化。《通知》规定在国内开展这类业务以及提供相关服务都算非法金融活动,只有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进行的交易才是例外。 为了堵住挖矿这一源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要全面关停存量挖矿项目,禁止新增项目,还要禁止矿机生产企业在国内卖矿机和提供相关服务。 回顾去年以来的情况,市场上的炒作风气很浓,一些骗子趁机浑水摸鱼,打着虚拟币、RWA、挖矿的幌子搞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为了保护群众财产安全和维护金融秩序,这次《通知》再次强调要加强跨部门协作和央地协同作战,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