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矿山开发与生态保护如何实现动态平衡 矿产资源开发是地方产业链的重要支撑,但高强度开采背景下,局部地区易出现地表破坏、植被退化、水土流失以及水体污染等问题;特别是露天采区及周边区域,一旦治理滞后,生态“欠账”容易累积并外溢,影响流域安全与生物多样性,也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带来现实压力。如何用法治手段推动“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让生态保护从“事后补救”转向“全链条防控”,成为基层治理的关键课题。 原因——生态修复痛点集中在“发现难、协同难、长效难” 从实践看,生态环境问题往往具有隐蔽性、专业性和跨区域性:一是线索发现依赖巡查与举报,信息零散,存在“看得见的破坏及时处置、看不见的风险长期潜伏”的情况;二是修复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多部门职责,若缺少统一的证据标准和闭环机制,容易出现“各管一段、难以合力”;三是修复资金投入大、周期长,后续管护若不到位,复绿成果可能反复。上述因素叠加,使部分地区生态治理在推进中面临“短期见效与长期巩固”的双重考验。 影响——公益诉讼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治理清单” 此次在上杭紫金山矿区举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治理一线。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河长办、林长办、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人、人民监督员与志愿者等共同实地走访露采景观台、植物园以及生态修复治理检察示范基地,通过“看现场、问细节、对数据”方式,直观了解公益诉讼在推动生态修复中的制度效能。 数据显示,上杭县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平台,一年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份,督促修复矿山面积近200亩,复绿率达92%。龙岩市检察机关累计立案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86件,推动治理被污染水源地32处、受损林地387亩。通过诉前建议、整改跟踪、效果评估等方式,一批生态“旧账”得到加快清理,矿区治理从“点上修复”向“系统修复”延伸,也为当地推动绿色转型提供了更稳定的法治预期。 对策——从“单点发力”转向“制度合力”,把建议变行动 实地参观后举行的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委员围绕提升治理效能提出多项针对性建议:例如推动检察监督与河长制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水质数据实时共享;探索设立生态修复基金,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矿山复绿与后续管护;建立“检察+科研”协作机制,以数据模型和专业评估提升风险预警与修复方案的科学性。涉及的建议被现场汇总形成意见清单,为下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供了决策参考。 此外,检察机关对下一阶段工作明确“路线图”:一是把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与区域绿色发展需求结合起来,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生态司法保障;二是依托数字化手段提升发现与取证能力,探索“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融合巡查模式,提高对隐蔽性破坏、反复性问题的识别效率;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推动线索移送、联合办案、整改验收与效果评估全链条贯通,形成能落地、可复制的协同治理范式。 值得关注的是,活动现场向5名“益心为公”志愿者颁发聘书,深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志愿者将通过线索收集、普法宣传与整改监督等方式,补充基层治理的信息来源与社会监督力量,推动生态保护从“部门推动”向“社会共治”延伸。 前景——以法治与科技双轮驱动,构建矿山治理长效机制 从矿区复绿到流域治理,从个案办理到系统修复,公益诉讼正在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下一步,龙岩若能在三上持续发力,治理成效有望进一步巩固:其一,以更高标准完善修复质量评估和后期管护责任,防止“重栽轻管”“一绿了之”;其二,以数字化平台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形成风险预警、问题发现、执法联动、司法衔接的闭环;其三,健全多元投入机制,探索“修复资金保障+社会参与激励+第三方评估”的组合路径,提升治理的可持续性。随着制度供给与技术能力同步提升,矿区生态修复将从“阶段性工程”转向“长期性治理”,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拓展更坚实的绿色空间。
从文件到实践,从理念到行动,龙岩检察机关的探索表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法治保障,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当司法监督与社会力量结合,绿色发展理念必将落到实处。这片紫金花开的热土,正在书写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