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法治政府建设进入提质增效阶段,如何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成为超大城市治理的重要课题;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群众法治意识增强,行政决策、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环节对规范化、透明化、可预期性的要求同步提高。,行政争议数量大、类型多、涉及面广,对纠纷预防与化解机制提出更高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也需要更完善的法治化保障体系支撑。 原因:从宏观层面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政府治理更突出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履职。北京作为首都和特大型城市,治理场景复杂、管理事项密集,需要以更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权力运行有边界、执法监管有尺度、服务供给有质量。从实践层面看,示范创建为各区提供了对标提升的路径,通过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体系化评估,把改革举措转化为可落地、可复制的制度安排。发布会上——相应机构介绍——石景山、顺义、大兴等区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命名,朝阳、门头沟、昌平等区有关项目获示范项目命名;截至目前,北京已有14个区获全国示范创建命名,说明了以示范带动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 影响:一是依法行政基础不断巩固,权力运行更受约束、更可监督。有关数据显示,2025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4096人次并保持增长,反映出行政机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意识持续增强。与此同时,政府系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二是法治与改革发展衔接更紧,治理效能在重点领域加快释放。北京推动修订《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无事不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机制,促进监管更精准、企业更安心、市场预期更稳定。三是执法方式更趋规范审慎,在坚持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更注重比例原则和教育引导。对低风险事项探索采用教育、劝导等柔性执法,落实“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制度安排,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提升企业群众对法治环境的获得感与认同感。四是行政争议化解渠道更顺畅。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北京各级行政机关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万余件,其中30.1%的案件通过案前调解、案中调解和和解等方式结案,行政复议吸纳、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显现,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对策:面向下一阶段,需要在“制度建设、执行落实、数字赋能、协同联动”上持续发力。其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政策制定更加注重科学论证、风险评估与公众参与,减少源头性争议。其二,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细化裁量基准、统一执法尺度,强化全过程记录与公开,确保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其三,改进营商环境法治供给,围绕市场主体关切推进规则透明、标准统一、程序可预期,推动信用监管与“无事不扰”机制在更多场景落地,形成稳定、公平、可持续的制度环境。其四,健全行政复议与诉讼、调解等机制的衔接配合,起到调解和解在实质性化解纠纷中作用,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其五,强化法治人才队伍与基层法治能力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向基层延伸、向治理末梢覆盖。 前景:从示范创建的推进态势看,北京法治政府建设正从“点上突破”走向“系统集成”,从“达标建设”迈向“高水平运行”。随着制度体系优化、监督网络更加严密、执法与服务更趋精细,法治将更深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成为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支撑。可以预期,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质效、强化争议化解等重点领域,北京将继续以示范创建为牵引,推动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落地见效,为超大城市治理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实践样本。
从14个示范区的实践可以看出,法治政府建设既是规范公权力的过程,也是释放市场活力、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北京的经验表明,当严格执法与柔性监管实现更好平衡,“看得见的正义”就能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这种以法治促发展、以规范保创新的治理思路更显可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