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深化府院联动规范涉企执法发布十例指引 以复议优先促争议实质化解

12月26日,汕头市府院联席会议在市司法局召开,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就今年全市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进行了通报,并联合发布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主题的十个典型案例,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数据层面看,汕头市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改革上取得了显著进展。

截至12月15日,全市首选行政复议与直接选择行政诉讼的比例达到8:1,行政复议首选率再创新高,约91%的行政复议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

这组数据充分说明,行政复议作为便民、高效的争议解决途径,正在成为市场主体维护合法权益的首选。

与此同时,在行政案件审判工作上,全市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5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8%,实现了从单纯"出庭"到"出庭又出声"的转变,有效推进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此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指导意义。

这些案例涵盖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社会保障等涉及企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既充分展现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也诠释了行政诉讼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支持作用。

这些案例的发布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它们为行政机关执法划定了"红线",明确了规范执法的标准和要求;另一方面,它们为企业依法维权提供了"实操手册",帮助市场主体清晰识别法律风险、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会议也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客观指出了当前部分领域行政执法仍然存在的不足。

会议明确指出,部分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仍存在履职不到位、程序不规范、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推进整改。

这种直面问题的态度,体现了汕头市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定决心。

展望未来,汕头市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涉企行政争议的规范化处理和源头治理。

会议强调,要构建"个案审查—类案梳理—系统治理"的递进式监督机制,通过对个案的深入审查,发现共性问题;通过类案梳理,找出规律性缺陷;通过系统治理,从根本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这一机制设计既注重解决具体纠纷,更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行政执法问题的产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

从"争议化解"到"源头治理",汕头探索的府院协同模式,折射出新时代依法行政的深刻转型。

当典型案例成为执法镜鉴,当99.8%的出庭率转化为治理效能,这座沿海开放城市正在证明:法治既是营商环境的核心竞争力,更是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其经验启示在于,唯有让权力运行与权利保障在同一条法治轨道上共振,才能真正激活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