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花650万买学区房给儿媳650万买了一套学区房

男子发现孩子可能不是自己亲生,于是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孩子确实是他的亲生骨肉,但是妻子因为丈夫隐瞒婚史还有怀疑她出轨的事非常生气,就想把孩子打掉然后离婚。为了安抚儿媳妇,公公老唐给了她650万元,这些钱最后用来在上海徐汇区买了一套学区房,房本上写的是儿媳小谢的名字。这次的案子涉及到了2020年12月小唐和小谢结婚的事情,到了2023年6月,小谢生下孩子后因为感情不和和小唐分居了。2023年6月的时候,上海徐汇法院审理了这个案子:公公老唐告上了儿子和儿媳,要求他们还回这650万元购房款还有利息。不过法院驳回了他的全部请求。关于这笔钱的来源,老唐说是儿媳妇小谢拿打胎来威胁他才借的这笔钱,并且拿出了儿子小唐签字的借条当证据。但是法院觉得这个证据不够充分:因为只有儿子写的借条,没有证据显示儿媳妇知情或者事后同意这笔借款;另外买房子的钱也不是用于日常生活所需的支出。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方面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债务;二是一方为了家庭日常消费而产生的个人名义下的债务;三是一方名义下产生但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认可的超出日常消费范围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