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存荣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受贿金额高达1.27亿余元

听说了吗?吴存荣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受贿金额高达1.27亿余元。 2026年3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吴存荣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吴存荣被指控受贿,罪名成立,判了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还没收了全部财产。 法院还把追缴到的财物和孳息上缴国库。 现在我来跟你说说案件经过。 2006年到2024年间,吴存荣利用职务便利,给别人帮忙办事,收了不少钱。 他收的这些钱一共有1.27亿多人民币。 他当过安徽省合肥市委副书记、市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重庆市委常委、副市长,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还有山西省政协主席。 这个案件审判期间还有一些插曲呢。 2025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 检察官出示了证据,辩护人也进行了质证。 吴存荣和他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充分表达了意见。 吴存荣还做了最后陈述,并且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旁听庭审的有三十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 这个判决让人们看得很清楚:反腐败没有“免死金牌”,没有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