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生态环境治理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手段更隐蔽、更跨域,也更依赖技术。最高人民法院当天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一些案件呈现“工具升级、链条延伸、区域流动”的特点: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利用无人机实施“坠箭”式非法狩猎等行为,给监管带来新挑战;在污染防治领域,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问题仍需持续整治;在资源能源开发利用领域,涉矿案件、固体废物处置等环节风险点多、覆盖面广。原因——一上,绿色转型加速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深度调整,传统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加快出清,环境资源类纠纷一定程度上出现“结构性变化”;另一上,违法犯罪受利益驱动,容易向隐蔽化、技术化演变,部分领域还存监管链条长、跨区域协同成本高等治理难题。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期间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新收量持续下降,2025年新收2.4万件,较2021年下降32.6%。这表明在监管趋严和法治震慑下,高发态势得到遏制,但新型作案方式仍需要更精准的规则供给和更有力的协同治理。影响——司法数据和典型案件显示,环境资源审判在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修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四五”期间,全国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9.2万件,其中刑事14.1万件、民事80.4万件、行政24.7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2万件。污染防治上,五年来审结涉环境污染防治一审案件2.9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0.8%。典型案例中,安徽法院审理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污染长江案件,依法判令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逾亿元,突出“损害担责、修复优先”的裁判取向。资源能源领域,五年来审结涉资源能源一审案件31.1万件,2025年涉矿刑事、行政案件收案量较2021年分别下降26.2%、30.2%,反映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规范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五年来审结涉及的一审案件13.5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6.4%。法院通过审理野生动物、古树名木、水生生物等案件,推动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修复与功能提升。贵州法院审理盗割2600年“古楠木王”案,表达出对古树名木依法从严保护的明确信号。对策——最高法表示,将以更严密的法治守护生态环境,强化“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的惩治与治理:一是完善规则供给,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明确裁判标准和证据规则,提升办案质效、统一尺度;二是强化协同治理,与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涉机动车环境监管、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专项整治,推动源头预防与末端惩治有效衔接;三是聚焦重点领域,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战略,出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司法解释,发布专题报告和指导性案例,并会同国家林草局等开展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四是回应民生关切,依法妥善审理供用电水气热纠纷,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五是服务发展大局,通过发布服务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为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上海法院审理长江口码头公司绿色重整案,实现企业重生、生态保护与债权人利益的平衡,说明了以法治方式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实践路径。前景——最高法强调,下一步将继续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推进,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土地、粮食、生物、核与辐射安全;同时针对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等新型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惩处与综合治理并重,推动行刑衔接、区域协作、科技监管与公众参与形成合力。随着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深化、执法司法协同机制持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将从“末端惩治”更向“源头预防、系统治理、修复优先”延伸,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十四五期间环境资源审判取得的成效,反映了人民法院依法履职,也反映出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持续深入。环境犯罪案件数量的下降,说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社会层面不断提升,法治震慑作用持续显现。面向未来,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中,司法机关仍需坚持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既要依法严惩传统环境犯罪,也要紧盯新技术、新业态带来的生态风险,以高质量审判服务美丽中国建设,让良好生态环境更好支撑人民生活品质提升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