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找“旅游搭子”一起出去玩的事儿越来越多

如今在网上找“旅游搭子”一起出去玩的事儿越来越多,虽然这种模式挺灵活,大家还能平摊旅费,但也确实藏着不少法律风险。最近就有这么一个案子,让大伙看到了其中的利害关系。这事儿里的张某先在网上把自驾游计划发得挺细,赵某后来看到就报了名。出发前俩人通过微信把行程和费用都聊清楚了,张某还把那份《自愿结伴出游安全免责声明》发给了赵某,里面写得明明白白,谁要是中途走了得提前打招呼,自己承担后续的事儿。赵某当时没说不同意。 结果到了乌孙古道徒步的时候,赵某自己偷偷提前退了队,导致大伙本来的计划全乱套了。剩下的人只能改道提前回家。回家以后,赵某不肯掏钱赔给张某车子的磨损费和违约金,张某只好去法院告他。法院看了他俩的聊天记录和免责声明,觉得虽然没签纸质合同,但这也算是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赵某没有正当理由不说一声就跑了,事后还不承认自己得付回程的钱,这不仅是没按照约定办,更是不讲诚信的表现,属于违约行为。 不过因为双方一开始没说清楚提前走的违约金到底是多少,张某也拿不出准确的损失证据,法院没法直接判他赔全部的钱。但赵某确实把行程弄中断了,返程的方式也变了还花了不少冤枉钱。最后法院根据《民法典》里公平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算了算,判赵某赔张某一共2600元。 这一判不光是给了守约的张某一个公道,也让大家明白了:网上的约定跟白纸黑字一样有法律效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之前也有推出合同模板库了,给大家做个参考。建议以后在搞拼团、拼房这些活动前,大家得多长点心眼儿,尽量用书面或者电子形式把行程怎么安排、钱怎么花、责任谁担、要是违约了怎么办这些关键的事都写清楚。只有把这些隐患提前堵上了,咱们才能玩得安心舒心。 这次判决不光解决了这一单纠纷,更是给大家提了个醒:互联网上那些自发组团的活动一旦出岔子,处理起来可不容易。司法机关以后也会盯着这些新业态里的消费问题看紧一点,保护好大家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