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国家公园法正式施行 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问题:国家公园建设为何需要专门立法、如何“严保护”与“促发展”之间取得平衡?国家公园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之一,承担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传承中华自然遗产、提供公共生态产品等多重任务。随着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不断推进,覆盖范围更广、参与主体更多、管理链条更长,保护边界、利用方式、社区权益、跨区域协同等问题更需要统一规则来规范,避免“各管一段、标准不一”带来的治理空白与风险。 原因:国家公园的复杂性,使“有法可依”更为迫切。一上,我国生态地理格局多样,青藏高原、东北森林、热带雨林、中亚热带山地等生态系统差异明显,保护对象既包括水源涵养,也包括旗舰物种,既涉及天然林,也涉及湿地草原,各地资源条件与管理需求不同。另一方面,国家公园往往跨行政区划,牵涉自然保护地整合、生态修复、科研监测、旅游活动、生产生活方式调整等多项任务,必须以法律明确职责边界、管理目标和管控手段,提供稳定、可持续的制度支撑。国家公园法的实施,是对既有实践的制度化梳理,也为更高质量建设提供规则指引。 影响:以差别化分区管控为抓手,国家公园治理将更有力度、更精细。国家公园法明确依据自然生态系统特性、功能定位和管理目标,将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并实行差别化管控。该设计强化“保护优先”的硬约束,同时为科研监测、生态教育、必要的公共服务以及社区合理发展留出空间,有助于生态红线要求下实现更科学的统筹。对首批5个国家公园而言,成效已初步显现:总面积约23万平方公里,整合120多个自然保护地,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三江源国家公园内藏羚羊种群恢复超过7万只,体现源头生态功能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协同;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内野生东北虎、东北豹数量增长至约70只和80只,珍稀物种保护呈稳定向好态势;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了全国70%以上野生大熊猫,提升栖息地连通性与整体保护效能;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中海南长臂猿这一极危物种成为全球长臂猿中唯一持续增长的种群;武夷山国家公园守护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并在福建片区累计发现62个新物种,显示系统性保护对“家底”调查与科学研究的支撑。 更值得关注的是,国家公园建设正把生态保护成效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民生福祉。首批国家公园优先选聘近5万名当地居民担任生态管护员,既补充保护力量,也拓宽增收渠道,促进“人人参与、共同受益”。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为例,长期监测显示猎物种群密度上升、栖息地质量改善,并记录到罕见的“一只雌虎带五只幼崽”同框影像,从侧面反映天然林保护、盗猎管控、系统监测等措施的综合效果。也应看到,随着顶级捕食者种群恢复,生态廊道建设与人兽冲突风险防控将成为后续治理重点。 对策:把法律要求转化为治理能力,关键在三上发力。其一,以规划管控为抓手,严格守住核心保护区底线,细化一般控制区活动清单与准入规则,让“可做什么、怎么做、谁来管”更清晰。其二,以系统治理为路径,加强跨区域协同与统一监测评估,推动整合后的管理机制顺畅运行,提升从栖息地连通、物种保护到水源涵养、碳汇能力的整体效益。其三,以“保护中改善民生”为导向,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园区与周边社区产业、就业、公共服务上形成良性互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提出“园地融合”,在绿色发展中改善民生,做强雨林大叶茶、菌菇、南药、石斛等特色产业,同时完善景区基础设施与标识体系,反映了在严格保护前提下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思路。 前景:国家公园法实施后,国家公园体系建设将从“试点探索”加快转向“制度驱动”。可以预期,未来更多国家公园候选区将按程序推进,国家公园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增强碳汇与气候韧性、提供高质量生态产品各上的功能将继续释放。,差别化、弹性化管理的制度空间,也将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更具操作性的配套办法,带动执法监管、科研监测、生态补偿、公众参与、自然教育等政策协同发力,使国家公园成为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窗口。

从立法保障到实践推进,国家公园建设正持续拓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路径。这部法律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也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有了更扎实的法治支撑。当广袤国土上的藏羚羊奔跑、古树生长都与法治相伴,美丽中国的图景将更加清晰、更具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