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跳河为逃法律制裁跳河为逃法律制裁

三年前,江苏苏州发生了一起恶性偷盗案件。小偷张某,是一个工地的内部员工,属于典型的监守自盗。那天他偷电缆线时被材料保管员倪某等人发现,倪某立刻招呼其他人一起去追。张某慌不择路跑到河边,一不小心掉下去淹死了。后来家属觉得是工人们的追赶导致他淹死了,就给倪某和另外两个工友索赔几十万。 电缆线作为电力和信号传输的重要工具,生活中到处都有。为了让它传输效果更好,很多电缆里掺了很多黄铜。这种金属回收价格高,所以有些坏人想快速赚钱,就不顾后果去偷电缆线。这次倪某他们追赶张某,其实就是为了保护工地财产安全。张某逃跑是因为他觉得丢人,也怕受法律制裁。所以说他死的最直接原因还是他自己偷东西。 倪某他们只是喊喊、追追,没有超过必要的范围。按照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有权去追捕正在实施犯罪或者刚被发现的人。张某因为偷东西被发现属于正在犯罪中,所以他跳河是为了逃法律制裁,这完全是他自己选择的危险行为。 张某跳进河后,倪某他们也没站着不动,还尽力劝他上来并报了警。可张某不听劝告最后淹死了。法院审理后认为倪某三人的行为合法,是正当防卫。所以法院驳回了家属的赔偿请求,宣判三人无罪不用赔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