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交通出行强度上升,部分地区在三、四季度呈现季节性、规律性风险叠加:农村道路与平交路口事故易发、校园周边交通设施短板仍存,客货运与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压力增大,面包车等重点车型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风险时有抬头;同时,“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行为扰乱交通秩序,既直接增加事故概率,也诱发群体性围观、噪声扰民等社会治理问题。
面对这些突出矛盾,山东以集中整治方式开展一次针对性“补短板、堵漏洞”的攻坚。
原因:从治理逻辑看,交通安全风险往往来自“人车路企”链条的共同作用。
一些驾驶人安全意识不足、侥幸心理突出,夜间时段与低照明路段更易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部分车辆存在非法改装、逾期未检、带病上路等隐患;路侧防护、标志标线、渠化设施等基础设施在农村地区、事故多发点段仍需持续提升;企业端则存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动态监控使用不充分等问题。
加之跨区域流动增加、城乡道路条件差异显著,使得风险呈现分散化、隐蔽化特征,必须通过部门协同和精准监管形成合力。
影响:整治行动带来直接的安全效益和治理效益。
数据显示,行动期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71%、20.87%,表明“减量控大”目标取得阶段性成效。
对重点违法的高压打击形成震慑,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510.33万起,同比提升22.71%;因酒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07%、41.57%,说明“严管+宣传+执法”组合拳在压降高危违法方面效果明显。
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飙车炸街”,查处交通违法案件1.3万起、查扣非法改装车9875辆,有助于降低涉改装车辆的事故风险,减少噪声扰民和夜间聚集带来的社会治安隐患,释放出依法治理、常态严管的明确信号。
对策:本轮整治突出清单化推进、项目化落实,强调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前移。
一是以路为基,提升重点道路本质安全。
依托“省市县乡村户”六级综治体系对重点路段实地踏勘、建档列管,治理近三年事故多发点段1057个,完成农村地区发生亡人事故平交路口2868个治理;对3883所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实施整改提升,推动学生出行安全防线更牢;对“马路市场”进行搬迁取缔560处,减少占道经营引发的冲突与风险。
二是以企为源,强化重点企业安全责任。
交通、公安、文旅、住建等部门联合走访重点客货运企业4651家次、危化品运输企业1590家次、重点用车源头单位14566家次,通过指导帮扶、警示约谈、联合惩戒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
数据显示,全省涉客货运车辆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99%、24.39%,体现源头治理对高风险领域的支撑作用。
三是以数为翼,强化重点车辆精准监管。
依托科技手段对47万辆易肇事肇祸重点车辆驾驶人开展精准提示,定期警示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风险;围绕面包车高风险特征开展重点治理,查处0—6时高频通行面包车违法1.6万起、高频异地通行面包车违法1702起,体现“以数据找风险、以风险定措施”的治理思路。
四是以共治为本,提升社会参与度。
深化警保协作,推动保险企业投入专项资金519万元整改隐患337处;面向1.21万个村居六类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宣教,通过警示劝导到人、广播宣传播报285.3万次,覆盖7600万人次,推动交通安全从“单向管理”向“人人参与”延伸。
前景:从公开信息看,山东下一步将对行动质效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研判形势、固化有效机制,围绕2026年隐患排查整治明确思路举措和重点任务,持续推进“人车路企”重点隐患动态清零。
可以预期,随着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交通安全工作将更强调数据驱动、闭环管理和跨部门协同:一方面通过常态化排查把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做深做细,另一方面把企业源头责任、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与违法打击形成联动,减少整治“运动式”波动,推动安全治理能力向精细化、长效化升级。
同时,对“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新型违法保持持续高压,将成为维护城市夜间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抓手。
山东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成功实践表明,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需要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科技手段支撑的系统性方案。
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升级,正在成为现代交通安全治理的新方向。
这种"人车路企"全要素、全链条的综合施策模式,不仅有效降低了事故发生率,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以人民生命安全为中心的治理理念。
随着这一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深化,山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必将继续向好发展,为全国交通安全治理提供更多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