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公职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公诉

广西南宁,一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被提起公诉。丁某原本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党建服务科科长苏某产生矛盾。苏某对丁某的工作安排不满,没有选择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而是把这种情绪告诉了周某1。苏某没有实质证据,仅凭主观猜测,认为丁某和同事肖某有不正当关系。于是苏某与周某1商量,企图通过非法跟踪、偷拍获取所谓的证据,来达到个人目的。从2024年底开始,这一违法计划付诸实施。苏某把丁某和肖某的车辆及住址信息给了周某1。周某1与他弟弟周某2开始跟踪丁某。为了提高跟踪效率和隐蔽性,2025年4月,周某2通过网络买了GPS定位设备,偷偷安装在丁某的私家车上。通过这种方式,他们非法获取了车辆的行驶轨迹和位置信息。周某1还不停地把丁某的行踪报告给苏某。2025年7月,违法行为进一步升级。他们商议后购买多个摄像设备,偷偷安装在南宁市某生活小区的楼道和公共区域,目的是偷拍丁某和肖某的出入影像。截止案发时,他们通过非法设备获取了百余条行踪轨迹信息,还有数十份日常生活视频和照片。这些证据中并没有直接证明所谓“不正当关系”的画面。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在2025年10月将苏某、周某1和周某2刑事拘留,同年11月被批准逮捕。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认定这三个人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检察机关把起诉材料提交给法院后,2026年1月将他们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这次开庭审理定于1月28日进行。这个案子揭示了一些问题:首先是全民法治教育课。法律严格保护公民个人敏感信息如行踪轨迹和住宿信息等。如果使用非法手段获取这些信息,不管是为了所谓“维权”还是其他原因,都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公职人员要依法履职、规范用权。面对工作中的矛盾不能把个人情绪凌驾于组织纪律和法律之上。技术进步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GPS定位和微型摄像设备如果被滥用成侵犯隐私、实施非法监控的工具会带来很大危害。这次审判不仅仅是惩处个别违法行为也是传递明确信号: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不容侵犯公职人员要恪守行为边界全体公民都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捍卫良好社会环境和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