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完善破产审判“拯救+出清”机制 一年审结891件化解债务逾千亿元

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湖北省法院系统以破产审判为抓手,交出一份亮眼的司法答卷。

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审结破产案件数量同比提升23%,其中重整成功率较上年提高9个百分点,反映出司法审判在市场主体救治中的关键作用。

当前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部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陷入困境,但其中不乏具备核心技术和发展潜力的优质资产。

以武汉某光电子芯片企业为例,作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其研发团队和生产线的保留价值远超清算价值。

这类案件的处置难点在于平衡债权人权益保障与企业持续经营需求,传统破产程序往往难以兼顾。

湖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法院系统通过三项创新举措破解难题:一是建立"预重整+司法重整"双轨机制,允许企业在法律保护下先行协商重组方案;二是推行"分类处置"原则,对僵尸企业快速出清,对潜力企业重点救治;三是开发破产案件智能管理平台,实现债权申报、资产核查等流程数字化。

这些改革使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180天,较传统模式效率提升40%。

全国人大代表陈燎原在调研中指出:"破产审判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湖北经验表明,通过精准识别企业‘病灶’,既能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能保住产业链关键环节。

"统计显示,通过破产重整程序保留的1.2万个就业岗位,间接带动相关产业链3.6万人稳定就业。

值得关注的是,湖北法院将代表委员建议转化为23项具体改革措施。

针对省政协委员李军提出的"僵尸企业处置"提案,法院联合国资委建立专项台账,对278家长期停产企业完成司法出清。

对于陈喻伟委员关注的"提升社会效能"建议,则推出"破产信用修复"机制,帮助重整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税务、金融信用修复。

武汉大学法学院专家分析认为,湖北实践揭示了破产审判的深层价值:一是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优化资源配置,近三年通过破产程序盘活的工业用地相当于全省新增工业用地的12%;二是形成"救治与出清并重"的审判理念,2025年通过重整程序引入战略投资总额达89亿元;三是构建了府院联动长效机制,财政、税务等12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破解了职工安置、税费减免等跨部门难题。

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推动司法工作进步的重要力量。

湖北法院系统通过认真办理破产案件,既帮助困难企业化危为机、实现新生,又通过优化债务结构、盘活社会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这充分体现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展望未来,法院系统应继续深化破产审判改革创新,完善执行与破产的衔接机制,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筑牢更加坚实的司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