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大伙儿听我唠唠长春那边那档子事。2025年12月,长春市民吕先生开车遇到一辆陌生的黑色路虎,这路虎竟然在1分钟内别了他8次,最后硬是把他给追尾了。这事儿要是搁以前,顶多给个口头警告就算完事儿,可现在吕先生那是气炸了。4S店定损下来得10万块钱,加上车子折旧费还得6万,这就是近16万没了啊。 他也去问过保险公司,人家说得清清楚楚,“这种事有侵权人”,所以根本没法理赔。吕先生当时把情况反映给交警了,交警现场看了说是涉嫌危险驾驶,没直接写事故认定书。结果交警队倒是想把案子移交派出所处理,可人家朝阳区那边就是不肯收。后来吕先生自己跑去报案,派出所倒是给立了个行政案件。结果好巧不巧,到了2月3日,朝阳区分局又说“没有违法事实”,把调查给终止了。 这下好了,车损钱赔不回来,车也不能修。南京广播电视台的记者联系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和桂林路派出所。结果你猜怎么着?民警倒是记录下来了,说“由案件经办民警回复”;桂林路派出所更是搞笑,说要向分局报备,可他们根本没有分局的联系方式。 这就没完没了了吗?到了3月3日剧情大反转!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通知吕先生说,之前的刑事复议认定原来的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直接把它给撤销了,还责令重新调查。现在案子算是重启了,大家伙儿都在等结果呢。 我就想问问严云和刘自学这两位责编还有吕世成主编,这到底要闹哪样?咱们老百姓讨个公道咋就这么难?按理说这种“1分钟别8次”的危险驾驶行为早就该抓了。而且当时2025年3月19日长春警方都已经把案子立为刑事案件了,结果现在还要折腾这么久。 好在法制支队这次还算给力,终于把朝阳区那边的“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给推翻了。希望这次重新调查能有个说法吧,毕竟吕先生那辆车直到现在都没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