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审理建设工程案件的时候,通常要审查几个关键点。比如GO,涉及建设工程案件的时候,法官主要要审查的几个重点事项?首先就是合同效力,这是审理一切建设工程纠纷的基础。开庭前,我会先主动审查合同效力,并不完全看当事人提没提出异议。主要审核的内容包括是否进行了必要的招标,如果没有招标或存在其他导致中标无效的情况;承包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还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因为合同效力不同,法律适用的路径也不同。比如合同无效后,工程价款结算就不再直接适用合同约定。SUMMER此外,工程价款争议是大多数建设工程纠纷的实质核心。这一部分审理起来很复杂,需要法官对证据进行细致梳理和判断。一般我会按照“三步走”的思路来审核:第一步确定结算依据;第二步审查已付与欠付金额;第三步处理特殊款项。其中优先受偿权问题特别重要,需要严格审查行使主体、行使期限(最长18个月)和行使方式。如果双方对工程造价无法达成一致,司法鉴定就成了关键环节。不过鉴定不是一鉴了之,法官得发挥主导作用。SUMMERv我会仔细审查鉴定的必要性和范围,还有材料是否充分。鉴定意见出来后还得组织质证并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工程工期问题常与价款支付、违约责任交织在一起,是案件审理难点。由于施工周期长,工期延误的事实常常难以查清。我会重点认定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还得审查工期顺延的情形。工程质量是工程的生命线,也是发包人抗辩或反诉的依据。在这里我要区分“抗辩”和“反诉”。如果发包人只提出减少或拒付工程款是构成抗辩的,但是提出修复费用、财产损失等请求就必须提起反诉了。张 颖 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委会委员 吉林大学民商法学硕士 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会员 主要处理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婚姻继承、房地产纠纷等领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