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严厉打击直播带货乱象 13类问题食品禁止销售

随着直播电商快速发展,食品已成为直播带货的主力品类之一。但在规模扩张的同时,各类问题也逐渐显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直播间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卖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等现象时有发生,背后折射出平台入网审核不严、日常管理手段不足等问题。 为规范直播电商食品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的主要特点,是构建覆盖全链条的监管框架,将直播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以及MCN机构等服务商在内的有关主体纳入监管。孙会川强调,规定深入厘清各环节责任边界,做到“出了问题就追到人、追到事”,形成可追溯的责任闭环。 在具体要求上,规定根据不同主体作出差异化安排。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直播间的,要求依法公示许可信息、查验供货商资质,确保所售食品来源合规、质量可控。对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直播带货的,则要求建立选品制度并强化质量把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进入直播销售链条。分类监管既贴合实际操作,也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规定明确列出13类不得通过直播经营的食品,包括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等指标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禁售清单覆盖主要风险点,为平台和经营者划定了清晰红线。 直播电商平台在监管体系中承担关键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平台应履行的职责,要求平台不仅要管理直播间内销售的商品,也要对直播间相关人员进行审核与管理——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推动直播间形成安全、诚信的交易环境。这也意味着平台不能以“技术中立”为由淡化责任,而应承担起食品安全把关责任。 从更深层面看,该规定反映了监管部门对直播电商该新业态的审慎态度。直播电商互动性强、传播快、覆盖广,在带来商业机会的同时,也更容易放大食品安全风险。通过完善制度框架,规定为行业经营划出边界、明确规范,也为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直播带货改变了食品消费场景,也让食品安全治理更具挑战;用规则划清边界、用责任夯实基础,是推动新业态稳步发展的关键。把“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出事谁担责”讲清楚、落到位,才能让直播间的热度转化为消费者的安心与行业的长期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