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法官把名字签在上面,既是说要“谁审谁判谁负责”,也是表示这案子谁办谁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说了,裁判文书里得把法官的名字都写上,不能藏着掖着。这事儿一出来,大家伙儿都挺关注的,觉得这是司法公开的一大步。毕竟中国裁判文书网现在可是大伙儿了解法律、监督执法的主要窗口。可最近有些上网的文书出了岔子,本该露出来的审判人员姓名和案号都给隐去了,网上的议论就多了起来。虽说这种情况不多见,不过这要是影响了大家查案子的路子,文书公开的监督作用就得大打折扣了。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说,这主要是因为有些工作人员对隐名的规则没搞懂,把不该屏蔽的信息也给挡了。这也反映出在推进司法公开的时候,有的地方还没把细则理清楚,培训工作做得也不够到位。说到底,搞公开的时候得按法律办,不能乱套也不能简单粗暴地一刀切。 判决书不光是个结果,更是司法权怎么跑的全过程记录。法官把名字签在上面,既是说要“谁审谁判谁负责”,也是表示这案子谁办谁担责。把署名公开了,能让判决书显得更严肃更有分量,让每一份文书都能经得起老百姓的查和历史的考。时间长了,这就能让大家更信法律这一套。 针对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要求下面的法院好好整改了。他们说还要把上网审核的机制搞得更健全点,加强业务上的指导和培训,保证公开的规矩落到实处。从2013年裁判文书网上线到现在一直优化公开范围和方式的这些年里,司法机关一直在想着怎么在给公众知情权和保护个人隐私之间找到那个平衡点。 司法公开永远在路上。这次把署名规范一下虽然是个小细节,但很重要。现在全面依法治国搞得这么热乎的时候,裁判文书上网成了连接专业法律和大家感受的重要桥。往后随着机制越来越精细化、智能化了,裁判文书公开能让司法更透明、监督更有力、法律适用更统一。 司法公信力是在每一个案子里磨出来的。最高法这次把文书署名搞规范了,看着像是技术性的改动,但其实是把司法公开往深了推了一把。阳光底下没有秘密嘛!司法权也是一样的道理。只有做到该公开的都公开、该签名的都签名,老百姓才能在每个案子里都觉得公平正义就在眼前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