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委员会对苟仲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的案子查清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把它指定给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来起诉。 苟仲文这个人原本是十四届全国政协的常委,还是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的副主任。他把北京市政府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和局长这些位置都给占了。利用这些身份带来的便利,还有职务和地位带来的好处,苟仲文给别人办事换好处,非法收了很多钱,数额非常大。 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苟仲文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重大损失。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候,告诉了苟仲文他有哪些诉讼权利,还问了他话,听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院最后把他送上了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近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向法院提起公诉了。法院会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来审判这个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