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妥善调解了一起因线上销售临期食品未履行告知义务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周先生通过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线上小程序购买3箱泰式咖喱酱,支付114元。收货后他发现,商品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3日,保质期9个月,剩余保质期不足20天,符合《安徽省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对“临期食品”的认定标准。周先生认为商家未明确告知商品临期情况,影响其购买决定,遂要求退货并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周先生向“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
临期食品治理的关键不在于“能不能卖”,而在于“是否说清楚”。网络交易中,醒目标示和充分告知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要点,也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基本要求。以个案推动规范、以透明赢得信任,才能在食品安全与减少浪费之间取得更稳妥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