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昨天跟北京大兴区某门面房的商户一块解决了个大火情。那天深夜火光冲天,浓烟滚滚,消防员赶到时直接给明火扑灭了,但附近商铺被熏黑了,卷帘门也变形了。事后大家查了一圈,发现火是半小时前有人在二楼用角磨机切割金属引起的。 潘某是这次的主要责任人,他在作业时没清理旁边的可燃物,也没留人盯着,火星溅到下面的泡沫板和纸箱上,结果火势顺着风势就蔓延开了。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把潘某和证据都交给了公安处理。他因为“违规使用明火”被拘留了5天,施工单位还得因为没落实安全制度罚款。 动火作业就是那些能产生高温或明火的活儿,像金属切割、焊接这类活计。如果安全措施没跟上,很容易出事:轻则烧东西赔钱,重则整栋楼烧没了还得有人被困或者伤亡。 动火作业不能瞎搞,“四有”和“十不准”是一定要遵守的规矩。“四有”是说除了审批还有四项保险:得有专人看场子、要有灭火器、作业点周围10米内不能有易燃易爆物、要盖好不燃的东西。“十不准”就是直接列出了风险点:没证别干、没人看着别干、旁边东西不清掉别干……还包括雨雪天不干、交叉作业不干等具体规定。 这场大火真的太危险了。一块铁片的火花就把整条街的繁华给烧没了。施工方要是没做到“四有”里面的任何一项,就是给自己埋了颗地雷。大家以后干活可得注意了,把风险挡在前面才是对生命和财产真正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