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才能成为每个人心里的规矩

12月7日这天,厦门的交警在湖里区搞整治酒驾的活动,给抓住了一个叫张某的男的。交警刚把车拦下来,做了个呼气检测,结果酒精含量高达143毫克每100毫升,这可是严重醉驾了。后来一查才知道,这人在2018年5月就因为酒驾出过事,驾照早给吊销了。现在还敢开车上路,这就等于无证驾驶加醉驾一起犯了。 这说明啥?就是有人根本不把法律当回事,也不在乎别人的安全。你看他之前那回出车祸都没吸取教训,这回还存着侥幸心理硬着头皮出来。最离谱的是,被抓的时候他竟然想多喝点水把酒精稀释一下,蒙混过关。这种想耍小聪明逃避责任的心态特别恶劣。 要是这种事儿一直不管它,那可就麻烦了。大家都这样做的话,法律就没什么震慑力了。交警手里本来就有点警力有限,要是这类人越来越多,管理成本肯定也会蹭蹭往上涨。所以必须得想办法治治他们。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尝试弄长效治理的办法。比如说晚上搞夜查、在重点路段布控什么的。还有个挺关键的地方就是,让“醉驾入刑”的司法判决跟行政处罚接上轨,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理。要是在吊销驾照期间还开车的话,除了罚款还得拘留;要是血液检测确认醉驾了还得判刑坐牢呢。 另外有的地方还搞了个试点,强制这些违法者去学习、去做社会服务。通过这些手段让他们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有多危险。 长远看还得靠全社会一起努力才行。法律上得考虑把这些累犯记录跟个人信用挂钩;技术上得多用智能设备盯着点;社会上也得多宣传典型案例。只有这样软硬兼施、多方配合,“喝酒不开车”才能真正变成大家的共识。 说到底,交通安全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可不能忘啊!每一起醉驾都是对社会的挑衅,不管是初犯还是累犯都得严惩。只有法律真正变得有威力了,“喝酒不开车”才能成为每个人心里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