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老婆出轨找小三要钱赔偿2.5 万元

山东淄博的路先生遇上了这么一档子事儿。事情的起因是路某的父亲路先生发现儿媳妇张某有外遇,路先生就带人把第三者刘某给堵住了。结果双方一言不合动了手,刘某觉得自己吃了亏,就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认定路某是敲诈勒索,把人给抓了。路先生急得不行,为了让儿子快点出来,他就主动给刘某转了2.5万元,算是赔礼道歉求个原谅。 等到案子再审改判路某无罪之后,路先生就把刘某给告上了法庭,要求把这2.5万元的钱给要回来。这事儿折腾到了3月13日才出结果,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把路先生的起诉给驳回了。法院觉得这事儿的本质其实是刘某侵害了路某的配偶权应不应该赔钱,法律上对第三者这种行为没有明确的规定。 判决书上写得很清楚,开庭的时候刘某没到庭,只交了个书面答辩状。他在答辩里倒是挺委屈的,说那天他被抓现行后挨打还被关起来了,被逼着让朋友借钱转给他2.5万元。他还提到了在派出所的情况,说那是警方认定路某敲诈勒索期间的事。 法院认为啊,路先生既然是拿不当得利的名义来告的,那他这个原告就不合适。从哪儿来的这笔钱?说白了就是路某找刘某要的。这笔钱的性质嘛,就是路某为了老婆出轨找小三要钱补偿的事儿。法律对这种第三者侵权没规定怎么赔,司法实践也不承认这种侵权行为。 所以啊,刘某给的钱算是基于不法原因的给付,法院也没法管。再说了刑事案件里也没定性这笔钱到底咋回事,法律又没有说法,民事诉讼就更不能随便插手了。 代理律师陈贞和王艳涛对这个判决不服气。他们觉得刘某明明知道张某有丈夫还乱来,这就是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刘某为了弥补过错主动给钱补偿,后来又诬告路某敲诈勒索把人关进去了。路先生为了救儿子才给了他2.5万元拿个谅解书。现在案子再审改判无罪了说明路某没错啊,那这钱肯定是刘某非法所得应该还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