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刘胄赟强奸一案作出再审判决,依法撤销本院原二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维持原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法院在再审中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二人,对其中一人多次实施奸淫行为,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据此纠正原二审将刑期改判为六年的处理,明确量刑应与犯罪情节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要求相适应。
刘胄赟案的再审改判不仅是对个案裁判的纠正,也回应了社会关切。此案再次表明: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绝不姑息。唯有坚持司法公正、依法严惩,才能更有效地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成长环境,守住社会的基本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