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子里,法律给恶意逃债者敲了一记重锤。克拉玛依中院依法撤销了那份虚假的离婚协议,把试图通过"金蝉脱壳"转移财产的行径给拦了下来。时间回到2023年1月,债权人张某把230万的借款借给了帅某某。到了2月,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了这笔债务,要求帅某某限期还钱。等到11月,就在判决规定的还钱日期眼看就要到的时候,帅某某跟老婆王某办了离婚手续。 那份《离婚协议》看着怪吓人的。协议里写着,所有存款、房子、车子全归王某所有;更绝的是,帅某某还要给王某一笔"借款",要是还不上,每天按3%算违约金,换算成年利率可高达1000%以上。这么一来,帅某某瞬间就变成了穷光蛋,还背上了一大笔"天价债务"。 等到2025年6月,张某发现了这回事。他觉得帅某某明明欠了自己一大笔钱没还,却拿离婚当幌子把财产全给老婆了。这就好比把自己的责任担子全都卸掉了。同年7月,张某果断行使了债权人撤销权,跑到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那份涉及房产和车辆的协议条款。 一审的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这个时间点太不对劲了。明明判决书上白纸黑字写着要还钱的时候快到了,帅某某反而跑去离婚分财产。这根本不是单纯的财产约定,而是明目张胆地想赖账。协议里把所有财产都白送给老婆还不算,还加了一堆苛刻的条件来坑自己。这哪里是正常的离婚分家啊?分明是拿离婚当幌子在搞转移。 老婆王某作为当事人肯定也知道帅某某欠钱的事儿。两个人签了这么个毫无道理的协议,哪能说是出于好心?综合来看,这明显就是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的把戏。一审法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直接把离婚协议里关于房子和车子归属的部分给撤销了。 帅某某不服气上诉到了克拉玛依中院。到了2025年12月8日,中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得对。帅某某和王某在债务没还清的时候搞这种不合理的财产分割,让人家没法还钱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这种行为必须撤销。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事儿告诉大家一个理儿:离婚自由和财产处理权都得有个度。你不能为了赖账就随便乱搞“假离婚”或者签“阴阳协议”。一旦被发现是恶意逃债,法律可不会轻易放过你。不仅你想转移的财产拿不回,还得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付出代价。 这起案件维护了债权人的权益,也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信号: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在构建诚信社会的大环境里,谁要是敢玩心眼儿、不老实,肯定会被法律制裁得很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