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数字化转型进入深水区,提质与控险的双重挑战日益凸显。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加速,金融服务对线上化、智能化和场景化的需求持续增长。银行保险机构客户触达、运营效率和风险识别上取得一定进展,但仍面临数据分散、系统割裂、应用碎片化等问题,以及新技术带来的合规与安全风险。尤其服务科技型企业和产业链中小企业时,传统依赖抵押物的评价方式难以匹配轻资产、重研发的企业特点,融资可得性和服务精准度仍有待提升。 原因——政策引导与行业演进共同推动数字化转型深化,监管重点从方向指引转向落地执行。数字金融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金融“五篇大文章”之一,对提升金融体系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很重要。近年来,监管部门陆续出台文件,初期侧重战略规划与能力建设,引导机构启动转型;而此次实施方案更强调可落地的具体举措和质量导向,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数据应用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为抓手,推动数字金融从“能用”向“好用、管用、可控”升级。业内普遍认为,两类政策形成递进关系,有助于明确监管预期和行动路径。 影响——数据要素价值加速释放,实体经济尤其是科技创新领域的融资支持将更加精准。方案提出推动金融数据高水平应用,强调提升数据集成、管理和应用能力,促进数据在营销、运营、风控和决策等场景的规模化落地。金融业天然具备数据密集特性,既积累了丰富的交易与经营数据,也需要在合规前提下与相应机构及产业链企业实现数据互通。多源数据整合后,可用于客户画像、风险识别、授信定价和贷后管理,从而提升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可持续性和可控性。针对科技型企业“高投入、高成长、轻资产”的特点,方案提出建立科创大数据集并运用智能审批授信模型,在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为未通过线上审批的客户保留线下补充通道,兼顾效率与公平,避免“一刀切”导致的服务缺口。 对策——以“治理+技术+场景”共同推进,守住安全合规底线。业内专家建议,数字金融发展应坚持安全可控、普惠共享和创新驱动原则,通过顶层设计、监管体系、技术创新与风险防控的协同发力:一是完善数字金融治理,明确数据管理责任边界和内控标准,优化模型管理、外包合作规则,强化关键系统和数据的保护;二是推动数据治理与资产梳理,解决数据口径不一、质量参差和系统孤岛问题,为风险识别和业务创新提供高质量数据基础;三是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深化场景应用,鼓励金融机构与产业链主体协同创新,提升供应链融资、贸易结算、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嵌入式服务能力;四是健全审慎监管与风险处置机制,针对算法模型、数据合规和网络安全等新型风险加强监测预警,构建可解释、可追溯、可评估的风险管理链条。 从实践看,大型商业银行正加快运用数字化能力服务科创企业。以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为例,依托“技术流”等科技创新评价工具,通过大数据模型对企业进行多维度画像,提升对企业技术价值、成长潜力和经营韧性的识别能力,从而改善轻资产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基层机构反映,在对公服务从“重资产”转向“重能力”的过程中,评价工具的迭代和数据要素的合理使用是关键。企业端也普遍希望金融支持能更及时、更匹配研发投入和项目回款周期较长的特点,确保服务的可持续性。 前景——数字金融将成为提升金融供给质量的重要抓手,竞争重点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未来,数字金融有望在以下三上取得突破:一是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度提高,更多资金将通过数据驱动的信用识别和风险定价流向制造业升级、科技创新、农业现代化和绿色转型等领域;二是行业竞争从网点规模转向数据治理能力、模型能力和场景运营能力,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形成差异化服务优势;三是监管与行业标准更细化,数据合规、网络安全和模型治理将成为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硬性要求。可以预见,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数字化转型将从局部试点走向系统重构,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新的技术支撑。
数字化转型不仅是技术升级,更是金融服务模式的根本变革;当数据要素成为新时代的“石油”,金融机构既要成为数据价值的“挖掘者”,也要当好风险防控的“守门人”。这场变革的最终目标,是让金融资源突破传统抵押物的限制,精准支持每一份创新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