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要素密集、人口集中、产业链条长,是我国经济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跨行政区协同推进治理与发展,既关乎资源配置效率,也关乎高质量发展成色。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成立以来,围绕一体化制度供给、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创新要素跨域流动和民生服务互联互通等关键领域持续破题,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全国跨区域协同发展探索路径。
问题:跨省域协同“碎片化”制约一体化效能释放。
示范区横跨上海、江苏、浙江,产业布局、规划管控、生态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长期存在标准不一、政策衔接不足、审批边界清晰但协同机制薄弱等现实难题。
随着城市群发展进入提质增效阶段,单靠项目层面合作难以支撑更高水平的一体化,需要以制度集成创新打通堵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兼顾生态约束与发展动能,推动“协同发展”从倡议走向可操作、可考核、可持续的制度安排。
原因:制度创新成为打破行政边界的关键抓手。
示范区建设以制度供给为牵引,突出跨域统一规则、协同审批和联合治理,通过机制化安排把“能不能协同”转化为“如何协同、由谁协同、协同到什么程度”。
数据显示,示范区在一体化探索中持续推出制度创新成果,2025年新增7项成果,涵盖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跨省联合审查机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等重点领域;截至目前累计形成161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61项经验已面向全国复制推广。
这表明示范区探索正在从“试点经验”走向“制度供给”,用更稳定、可预期的规则体系为要素流动和区域协同提供支撑。
影响:制度红利转化为发展质量与治理效能的同步提升。
经济层面,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势头强劲,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名义增速达到7.3%,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716亿元;上海青浦、江苏苏州吴江、浙江嘉兴嘉善“两区一县”增速均位居所在省市前列,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投资增速等指标高于长三角平均水平。
生态层面,“生态绿色”底色不断擦亮,PM2.5年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超过20%,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较2019年提高23个百分点,反映出共保联治从专项治理走向常态化制度治理。
创新层面,创新驱动势头良好,截至2025年底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增至3713家,是成立之初的2.4倍,说明制度联通、环境改善与产业生态优化形成叠加效应,进一步增强对创新主体的吸引力。
民生层面,共建共享持续扩围,示范区已发布6批共72项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清单,10条省际“断头路”陆续通车,8条跨省公交累计发送乘客超500万人次,跨省通办事项超过3500项,居民跨域工作生活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打通。
对策:从“项目协作”迈向“规则统一”,以制度集成推进高质量一体化。
下一阶段,示范区建设仍需把制度创新摆在更突出位置:一是强化规划、产业、生态、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的规则衔接,推动更多跨省事项从“协商办理”转为“机制办理”,提升政策连续性与可预期性。
二是聚焦绿色低碳与高端制造、数字经济等新赛道,完善创新要素跨域流通机制,推动科研平台、人才评价、数据要素和金融服务等在示范区内更高效配置,形成以创新驱动带动产业升级的内生动力。
三是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共保联治,健全跨界河湖治理、污染联防联控、司法协作保护等机制,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四是持续扩大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范围,围绕教育、医疗、社保、交通等领域推进标准互认、信息互通、服务同质,进一步提升居民获得感、便利度和安全感。
前景:示范区有望成为全国区域协同发展的制度“样板间”和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试验田”。
当前我国区域协调发展从要素流动走向制度协同,跨省域一体化进入深水区。
示范区在制度创新、生态治理、产业升级和民生共享方面形成的系统性探索,为全国类似区域提供可借鉴经验。
随着更多制度成果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集成”,以及复制推广范围不断扩大,示范区将进一步发挥带动作用,促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并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区域实践积累可操作、可衡量的制度成果。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建设成就,充分证明了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生命力和光明前景。
从制度创新到生态保护,从经济增长到民生改善,示范区正在用实际行动诠释什么是真正的一体化发展。
面向未来,示范区应继续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更多制度创新成果向全国推广,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树立新的标杆,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