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直播电商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风险更加突出;市场监管总局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这是我国首部聚焦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的专项规定,将于今年3月20日起施行。 直播电商行业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店播”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开设直播间销售食品,“达播”是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代理销售食品。两种模式经营主体、资源配置和业务形态上差异明显,面临的食品安全风险也不相同。新规坚持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在明确两类模式差异化义务的同时,也划定了共同的行为底线。 在管理制度上,新规对两种模式提出不同要求。“店播”属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直接经营行为,直播间运营者需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与直播经营的交易规模和风险状况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达播”虽不属于食品生产经营者——但作为食品销售的参与方——应参照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差异化要求既与主体责任相匹配,也覆盖到直播销售的关键环节。 信息公示上,两种模式均应按照《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同时,“店播”还需直播账号信息主页显著位置依法公示真实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等信息,便于消费者核验资质,提升交易透明度。 在查验义务上,“店播”应依法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并保存涉及的凭证。“达播”应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明确选品标准和规范,核验实际经营者身份、食品相关许可或备案、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信息,并保存记录备查,强化食品来源可追溯。 更为关键的是,新规对所有直播间运营者设置了必须共同遵守的“三道行为底线”。 第一道底线是建立事前合规审核机制。“店播”和“达播”均应在每次食品直播活动前,对直播营销人员、拟售食品及直播内容进行合规审核,把关前移,减少违法违规内容进入直播间的可能。 第二道底线是禁止违法食品经营并建立抽样检验制度。两类经营者均不得通过直播间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应建立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制度,结合食品类别、风险状况以及消费者投诉举报等情况开展抽检,及时排查风险隐患。 第三道底线是规范食品信息发布。两类经营者不得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与药品相互混淆,不得对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发布由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信息,着力遏制直播间常见的虚假宣传和误导问题,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食品安全无小事,直播带货更要守住底线。新规出台——既为新业态划清规则边界——也回应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关注。在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在创新与安全之间保持平衡,将是监管部门与企业需要长期共同面对的课题。各方同向发力,直播电商才能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