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老人用打火机点燃约束绳带身亡家属索赔200万

2025年2月,上海市一家养老机构发生了一起特殊的生命权纠纷案件。60岁的入住老人刘某某在机构内用打火机点燃了约束绳带,引发火灾并最终身亡。家属认为机构存在严重失职,要求赔偿约200万元。事发前,刘某被检查出四级残疾,行动不便,但还能操控轮椅和使用打火机等。机构承认管理存在问题,但强调刘某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曾在禁烟区域吸烟并拒绝管理。法院调查发现,刘某在事发前一天还有违规吸烟的行为,反映出他对安全规则的漠视。法院认为,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预见到用火灼伤的危险却仍实施了该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养老机构在夜间巡查方面存在空白期,约束方式也不够安全,应承担次要责任。 一审判决机构赔偿60余万元给家属,但扣除已经支付的25万元,还需支付35万余元。刘某的家属不服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为一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他们指出刘某故意实施极端危险行为是主要原因,机构未能有效预防风险是次要原因。终审判决明确了成年人对自身故意行为负责的原则,也提醒专业机构要时刻保障安全。通过这次案件审理,希望能推动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保障老年人权益,避免类似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