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我国防灾减灾救灾领域迎来一项重要制度完善。经国务院审议通过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是国家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其出台回应了现实风险变化和管理体制调整的需要。当前,全球气候变暖使极端天气更为频繁,我国森林草原火灾呈现多发、突发、易连锁的特点。统计显示,近五年全国年均发生森林火灾超过2000起,较前十年均值上升12%。,原有《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分别立法的模式,已难以适应机构改革后“全灾种、大应急”的治理要求。尤其是2018年应急管理体系重构后,需要通过立法更明确并固化“统一指挥、专常兼备”的体制机制。
新修订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从预防到扑救、处置的全链条管理体系,标志着我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迈入更加规范、更加制度化的新阶段。条例既总结了既有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也针对新形势下的风险特点作出回应。随着各地持续推进条例落地实施,将有助于夯实生态安全基础,更好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