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问题日益突出,但不少学生对其认识还很片面,往往把欺凌当成"玩笑打闹",甚至认为只有肢体冲突才算欺凌。这种认知误区让欺凌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为此,保康县公安局两峪派出所近日组织民警进校园,为学生上了一堂实用的法律教育课。 讲座首先厘清了校园欺凌的法律界定。民警指出,欺凌不仅包括肢体冲突,还涵盖语言侮辱、社交排斥、网络谣言等多种形式。任何形式的欺凌都是违法行为,不因其表现形式而改变性质。这打破了学生对欺凌的片面认识,帮助他们全面理解欺凌的多维特征。 讲座还纠正了一个普遍误解:未成年人身份并非违法行为的"保护伞"。随着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更加明确。民警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对应的法律责任,以及违法记录对升学、就业等长远发展的负面影响,让学生充分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 在此基础上,讲座向学生传授了应对欺凌的具体方法。民警提出"三个不做"的行为准则:不做欺凌实施者,用友善沟通替代暴力;不做冷漠旁观者,发现欺凌要及时向老师报告或安全介入;不做沉默受害者,遭遇欺凌时要留存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这些方法既明确了行为边界,又提供了实际可行的应对方案。 讲座案例来自校园实际,内容贴近学生日常生活,让抽象的法律概念转化为具体情景,有效强化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保康县公安局两峪派出所表示,将持续推进法治宣传进校园,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与学校、家庭形成合力,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
守护校园安全的关键在于让法治从文本走向日常、从口号落实到行动;当学生懂得边界、理解责任、掌握求助与自护方法,校园就能少一些冲动与盲从,多一些理性与互助。以法治教育织密防护网、以协同治理压实责任链,才能让每一段青春在规则与关爱中稳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