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怂仔”因侮辱诽谤被判刑

佛山有个网民因为侮辱诽谤被判刑了,这个事儿最近挺受关注。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把细节都给说了出来。 这起案子的被告人梁某某(他以前还用过好几个网络名字)被判刑了,这事儿让大家都在琢磨,网络上的行为到底有啥法律界限,还有怎么治理网络环境。 法院查清楚了,梁某某从2023年3月到2024年11月,因为他的诉求没满足,对他们村的村委会特别不满意。结果他就不走正路了,也不用合法的方式表达意见了,直接把自己在网上的影响力拿出来用。他在短视频平台上发了28个视频,还搞了19场直播。在这些内容里,他用难听的话骂特定的人,还编了一堆假消息说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贪污腐败。 这些内容在网上传得特别广,看的人加起来超过1200万,转发的次数也过万了。更要命的是,这些脏话和假消息引来了一堆低俗、淫秽的跟评,还催生了特别多二次创作,把不好的影响放大了不少。统计说低俗评论有489万条,二次创作有6.2万次。 这直接导致虚拟世界里的混乱影响到了现实生活。法院确认了他的侮辱诽谤行为让两个受害者受了很大的精神伤害,两个人都被诊断出抑郁或者焦虑抑郁的状态。 他这么搞还把他们村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社区氛围都搞坏了,村民们都感觉不安全了。2025年7月,顺德区人民法院判了他的一审结果。 法院觉得梁某某犯了侮辱罪和诽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他被判侮辱罪一年两个月、诽谤罪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总共是二年一个月。 梁某某不服上诉了,2025年9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这个判决现在已经生效了。 法院还说这个案子有个典型意义:刚开始梁某某还打着“监督批评”的旗号发内容,后来就变味了。他本来想反映问题的动机变成了发泄情绪、报复别人。手段也从提意见变成了恶意骂人、编假话。这就把正当行使权利和违法犯罪给分开了。 之前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查过梁某某视频里说的村干部贪污问题,都没查出来是真的。调查的时候有关部门还多次找他核实情况,他都不去也没提供证据。 调查还显示梁某某发这些视频的时候他的账号正在卖酒呢。这么多人看他的视频给他的生意带了流量。市场监管部门初步查了下他卖的酒可能没有证。这就说明他发煽动性内容的动机更复杂了。 佛山“怂仔”案是个很好的例子告诉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大家在网上说话自由的时候得守规矩、讲公德。合法的监督批评得有事实依据、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不能用舆论监督的名义去侮辱人、诽谤人。 这次案子的判决不仅保护了受害者的权利,还维护了网络空间的清朗环境。它告诉我们大家要树立正确的网络法治观念,一起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