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轻信“转运”骗局遭性侵 犯罪嫌疑人获刑三年

问题——以“改运消灾”为名的迷信活动被犯罪分子利用,侵害人身权利。 记者梳理有关案情发现,受害人程某(化名)三十余岁,离异后独自抚养女儿。近年因投资失利、求职不顺等现实压力叠加,她情绪焦虑、急于改变处境。基于此,程某经熟人介绍接触到自称可“做法事转运”的男子杜某。杜某用封建迷信话术制造恐惧与依赖,要求受害人配合所谓“化解”“合体”等仪式。在受害人缺乏辨识与防范的情况下,杜某实施侵害。案发后,杜某又以言语威胁等方式试图阻止报案。程某随后报警,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抓获嫌疑人。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某违背妇女意志实施性侵害行为,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原因——多重压力叠加与信息不对称,成为迷信犯罪滋生的土壤。 从个体层面看,生活挫折带来的无助感、对快速改变现状的渴望,容易让部分人把希望寄托在“玄学”“法事”等非理性路径上。尤其在婚姻变故、就业受挫、债务压力等情境下,当事人更可能判断力下降、风险识别不足。 从社会层面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民俗与宗教概念边界模糊之处,借“消灾祈福”“改运开光”等名义实施违法犯罪;同时,作案隐蔽、取证困难、受害人顾虑重重等因素,也增加了治理难度。个别地方对迷信活动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惯性,客观上给黑灰链条留下空间。 影响——不仅造成个体伤害,也扰乱社会秩序与基层治理。 此类案件首先会带来严重的人身与心理创伤,受害人还可能遭遇名誉受损、家庭关系紧张、经济损失等连锁影响。其次,迷信活动往往与诈骗、敲诈、性侵等犯罪交织,容易形成更隐蔽的侵害链条,破坏社会诚信与公序良俗。再次,若不及时纠偏,“花钱消灾”的依赖心理可能扩散,削弱依法维权意识,抬高基层治理成本。 对策——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织密普法与救助网络。 一是强化依法打击。对以迷信为幌子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检察、法院应依法快侦快办,形成震慑。对威胁恐吓、强迫控制等行为同步追责,防止“以吓止报”。 二是做实前端预防。基层社区、妇联、工会等组织可结合真实案例开展常态化普法提示,提升群众对“改运消灾”“包治百病”等话术的识别能力。对离异、失业、负债等易受侵害群体,加强心理疏导与就业帮扶,减少被诱导的风险。 三是畅通求助渠道。完善一键报警、法律援助、心理支持等服务衔接机制,鼓励受害人及时求助、保留证据、依法维权。同时,推动平台与线下场所加强巡查清理,对违规营销迷信服务、诱导交易等行为依法处置。 前景——法治与科学素养“双提升”,有助于从源头减少此类案件发生。 随着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和公共法律服务健全,社会对迷信活动的容忍度将深入降低。,针对新型传播渠道中的“伪大师”“伪课程”等乱象,整治力度也将持续加大。专家指出,减少迷信侵害的关键,在于通过科学教育与法治教育提升社会整体认知,并以更可及的公共服务为群众提供现实可行的支持路径。

生活困境需要靠理性和制度化途径解决,把命运寄托在“神秘力量”上——看似捷径——实则可能成为不法侵害的入口。案件提醒公众:越是在低谷期,越要守住法律与常识的底线,敢于求助、及时报警、依法维权;也提示社会治理应以更可及的公共服务和更有力的依法打击,合力筑牢防范迷信骗局与侵害行为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