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50城启动有奖发票试点 广东三市入选促进消费增长

为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月23日对外公示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根据公示,全国约50个城市获批开展试点,意味着我国探索消费激励机制上又向前迈出一步。 有奖发票试点政策的推出,回应了当前消费需求继续释放的现实需要。2025年底,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将在全国支持约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实施周期为6个月。政策从需求端入手,通过设置抽奖激励,引导居民在日常消费中主动索取发票并参与活动,形成“消费—索票—激励”的正向循环。 试点实施范围聚焦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场景。按照政策规定,试点城市将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八大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取得的发票组织抽奖。行业覆盖与“衣食住行”高度有关,便于更多消费者参与,也更贴近真实消费结构。 为提高试点的可行性和效果,三部门组织了评审并进行公示。本次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日,共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中央财政将根据试点城市具体情况分档安排奖补资金,以差异化支持匹配各地实际需求,保障试点推进。 有奖发票试点政策具有多重作用。从消费端看,抽奖激励有助于提升索票意愿,带动消费活跃度;从经营端看,可推动商家规范开票,促进税收征管更规范;从宏观层面看,有助于进一步挖掘内需潜力,增强经济运行的内生动力。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重点在需求端,通过“消费取得发票—参与抽奖”的方式鼓励消费并提升索票积极性。 试点城市覆盖全国多地,既包括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也包括多座重点城市。广泛布局有利于形成对比样本和示范效应,为后续优化和推广积累经验。随着试点推进,预计将进一步带动消费市场活跃度,促进相关行业发展,也为完善消费激励机制提供实践依据。

有奖发票试点将“促消费”和“促规范”落到同一项制度安排中,既回应了消费者对更好消费体验的期待,也通过激励机制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关键在于把政策落实到细节:让消费者参与更便捷,让商户开票更规范,让监管更精准高效。随着试点进行、经验完善,更加透明、公平、有活力的消费市场生态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