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违法者变成宣传员

广东阳江最近搞了个挺有意思的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的模式给变了变。就是让那些因为轻微交通违法被抓到的市民,去当临时劝导员,站在路口给别人提醒戴头盔、守规矩。这其实是阳江市交警支队搞的新花样。在阳江市的中心商圈路口,很多人都在围观这个特别的“交通安全课堂”。那些穿着反光背心、拿着劝导旗的市民,以前也是因为轻微违法才过来体验的。 阳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这个实践活动,就是为了改变传统的执法方式。以前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轻微违法行为,大家通常就罚点钱或者给个警告。但光罚钱往往管不住心里那股安全意识缺失的毛病。交警部门发现有些市民把遵守交通规则当成了“避免被处罚”,根本没意识到安全出行有多重要。 所以从今年初开始,阳江市的交警就把商圈、市场还有主干道这些地方变成了“电摩整治宣传教育点”,试着用“体验式教育”来配合那些硬性的执法手段。阳江市交警支队有个负责人说:“交通管理不光是管,更是育人。”在这些宣传点上,民警不光用宣传车播放事故警示片,发资料,还让那些稍微有点违规的司机自己去体验一下劝导别人的感觉。 有位以前因为没戴头盔被抓到的市民就说:“以前总觉得戴头盔是给交警看的面子。直到自己站在路口提醒别人的时候才明白,每一个细节都关系到生命安全。”这种“群众教育群众”的做法效果还真不错。违法的人通过当劝导员转换了角色,从被动接受处罚变成主动去理解规则;普通老百姓当了宣传员也更认可交通管理工作了;这种柔性的办法既体现了执法的温度,也减少了传统查处模式可能带来的矛盾。 这个模式设计得挺细致的。交警部门严格规定了哪些人能来体验,必须是轻微违法的自愿者,还要有民警全程指导监督。宣传点选的地方也讲究,既要人多又要交通风险大,这样在真实场景里教育效果会更好。 有专家觉得这种“换位体验”模式符合现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把教育和处罚结合起来了。比起单纯罚钱,这种方式更能让人心里有触动。从违法者变成宣传员这种身份转变,不光是形式上的创新,更是治理理念的进步。 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怎么让法律条文深入人心呢?可能需要更多这样既有温度又有智慧的尝试。阳江的做法说明只要执法者用心去引导代替训斥和训诫,市民愿意主动参与而不是逃避的时候,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就不会只靠管制来维持了。 这条路还长着呢但每一个创新尝试都是好的开始。阳江市的探索给“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这句话写下了生动的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