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威远火锅店被罚1.5 万元

威远县市场监管局在去年10月23日委托了一家检测机构,给该县一家火锅店的鲜毛肚做了抽检。结果发现,这批毛肚里有6.1μg/kg的五氯酚酸钠,直接违反了农业农村部公告里“不得检出”的规定。根据四川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2月25日公布的“春雷行动2026”典型案例,这家火锅店因为这事受到了严厉处理。监管部门不仅把他们之前赚的481元违法所得没收了,还狠狠罚了1.5万元。至于处罚的依据嘛,是因为这火锅店在用的毛肚里含有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进货时也没查清楚货从哪儿来的。而五氯酚酸钠这种东西是有毒的杀虫剂或者除草剂,动物吃了带毒的草就会在肚子里残留下来。至于为什么要这样罚呢?是因为商家没有恶意还配合调查,涉案金额小、危害性也不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种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卖含非食品添加剂化学物质食品的行为得受罚。去年12月11日,威远县市场监管局就把这家店立案调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