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日前对外发布侵犯商标权犯罪类案公开材料,系统分析了当前知识产权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
数据显示,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标权犯罪19050人,反映出这类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
与此同时,犯罪的表现形式、作案手段、涉及领域都在发生深刻变化,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从犯罪领域看,侵犯商标权犯罪的活动范围正在不断扩大。
传统上,此类犯罪主要集中在食品药品、日化用品、服装箱包、香烟白酒等领域。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技术进步,犯罪活动已向网络电商、跨境贸易等新业态蔓延。
特别是依托跨境电商平台实施的侵犯商标权犯罪,通常以团伙形式组织,通过直播售假、付费推广引流、冒用正品链接等多种手段增加销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犯罪链条。
检察机关办理的陈某某等人案件就是典型代表,该团伙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上传正品链接,通过付费推广获取流量,再将正品链接与自建网站仿品链接关联跳转,向消费者出售假冒商品,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6亿元。
从犯罪对象看,侵犯商标权犯罪已从单纯的商品商标向服务商标延伸。
随着服务商标被纳入刑事保护范围,各地检察机关陆续办理了一批假冒服务商标案件,涉及教育培训、酒店住宿、家电维修、时装走秀等多个服务领域。
不法分子通过在服务场所、店铺招牌、广告资料等载体上冒用他人服务商标,"照搬"他人经营模式,非法获取服务费用,严重损害权利人的商誉和品牌价值。
黄某等人假冒儿童时装品牌商标组织时装表演活动案,通过虚假使用注册商标骗取报名费等服务费用80余万元,充分说明了这类犯罪的危害性。
从商标使用方式看,犯罪手段呈现出从物理使用向电子化使用演进的特点。
随着智能手机、蓝牙耳机等物联网产品的普及,商标标识的使用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印刷、贴附、激光刻印等方式。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电子设备开机、连接配对等环节,通过在弹窗、屏幕中显示电子化商标标识的方式侵犯他人商标权。
这种新型侵权方式具有更强的技术性和隐蔽性,容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
刘某某等人销售假冒蓝牙耳机案中,假冒产品外观上没有标注注册商标,但连接电子设备时会在弹窗界面显示权利人商标,配套印有商标的包装盒出售,这种"隐形"侵权方式更难被消费者识别。
从犯罪手段看,传统的制假售假已升级为"旧货翻新再售"的新型犯罪模式。
在手机、汽车等数码产品和耐用消费品领域,不法分子通过更改产品序列号、更换核心零部件等方式,将二手商品"翻新"后冒充新品再次出售。
这类犯罪往往通过非法办理资质证件、签订虚假销售合同等方式掩盖犯罪行为,形成了覆盖生产、回收、改装、交易等多环节的黑灰产业链。
张某等人案件中,犯罪分子购入大量二手光调制解调器,通过拆解、清洗等方式翻新后再次销售,破坏了二手商品流通秩序,损害了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些新动向反映出侵犯商标权犯罪的复杂性和隐蔽性在不断增强。
网络平台的广泛应用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新的作案空间,技术手段的进步使得侵权行为更难被发现,团伙化作案使得犯罪链条更加完整。
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治罪与治理难度的提升。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依法惩治侵犯商标权犯罪,检察机关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同时,检察机关也在不断完善办案思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
下一步,应进一步加强对新型侵权手段的研究,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提升执法效能,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知识产权保护既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也关系企业创新活力与市场公平秩序。
面对直播电商、跨境交易与电子化标识等新变化,治理不能停留在“事后追责”,更应向“事前预防、全链治理、协同共治”延伸。
唯有让侵权成本高于违法收益、让合规经营更有利可图,才能更好护航品牌成长与消费信心,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强国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