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多地都热得够呛,大伙儿都在议论“高温津贴”发没发这个问题。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要是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天儿里干露天活儿,或者没法把工作场地的温度降到33℃以下,就必须得给这笔钱,而且还得算进工资里。记者调查发现,这种事儿有的地方判给劳动者,有的地方又不给判。律师说,一般在这种劳动纠纷里,用人单位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发过钱,或者是把温度给降下来了。 先说个支持劳动者的例子。重庆的王某2024年6月进了家建筑公司搞钢筋捆扎。老板拿免费凉茶和藿香正气水当挡箭牌,死活不给高温费。王某讨了好几次还没要到,结果8月底就被辞退了。伟盟律师事务所的蔡增针律师帮他收集了王某每天在外干活的视频,还有当地气象局发的高温预警记录,一共32天温度都在35℃以上。再一查考勤表,发现他高温天出勤是100%。王某拿着这些证据去了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和仲裁,要求公司补发津贴,还得赔违法解除合同的钱。仲裁委一看就判了,公司没证据证明自己采取了降温措施或者给钱了,必须补上900块津贴,再给225块补偿;辞退他还违法,得赔1.5万元赔偿金。后来公司不服告到了法院,结果一二审全被驳回了。 还有重庆的李某也是个例子。他在一家食品厂干烘焙,2024年7月车间一直热得要命。老板说装了风扇温度达标就不用发钱。李某中暑看病后投诉没用,就请律师去打官司。庭审上李某拿出第三方的检测报告(显示那时候车间温度在36到38℃)和证人证言,把老板说的假话给戳穿了。反倒是老板拿不出车间温度监测的记录来。法院最后判公司得给2024年6到8月的900块钱高温费。这案子判下来后还带动当地人社局去查了一下,结果有5家企业也把欠的高温费补发了。 当然也有劳动者败诉的时候。渝北区有个冷某在物业公司当保安。他说守门岗时得让窗户开着通风,导致室内外一样热就想领高温费。法官觉得保安岗亭里有空调啊,就算窗户开着也不行啊!冷某没证据证明自己的地方超过33℃,所以他的请求没被支持。住在北碚区的吴某是驾校教练也起诉过公司欠他高温费。法院认为教练得在车上教车,车里的空调能把温度降下来不超过33℃,所以驾校没必要给他发这笔钱。 伟盟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卫东说:“打官司的时候主要看用人单位能不能拿出真凭实据。”如果老板拿不出工资条或者支付凭证这种清晰有效的东西,法院一般就不相信他们的话了。本报记者李国和实习生唐袁秋报道了这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