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河南省工会条例》正式施行。
一年来,这部法规为河南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维权机制日趋完善,职工权益保障更加有力。
济源示范区一起涉及15名务工人员的薪资纠纷案例,充分展现了河南工会维权工作的新成效。
这些务工人员因海外务工被辞退,回国后面临18万余元劳动报酬追索难题。
济源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迅速启动"工会+仲裁"联动调解机制,开通绿色通道,仅用3天时间便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务工人员顺利拿到全部薪资。
法规制度创新为维权工作提供根本遵循。
修订后的《条例》首次明确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的职责,规定工会推动企业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进调解、仲裁、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解体系。
这一制度安排为工会组织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
实践探索不断深化,维权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省总工会印发《河南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级工会协调调解力量进驻综治中心平台,建立与政法、人社、信访等部门的联动机制。
截至2025年12月底,全省156个县区级地方工会全部进驻同级综治中心,市县两级工会办理职工劳动争议调解案件达1.3万件,实现了劳动争议"商、调、裁、诉、援、执"全链条闭环式处理。
个案维权彰显工会温度,职工获得感持续提升。
漯河市一名怀孕女职工遭遇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市总工会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程序,指派专业律师提供全程支持。
经过悉心调解,该职工不仅重返原岗位,还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稳定性得到长远保障。
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
各地工会积极开展"暖心冬日·工会在身边"等活动,通过工会驿站为户外劳动者提供贴心服务。
郑州高新区总工会在工会驿站开展主题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包水饺,体现了工会组织的人文关怀。
制度建设与实践创新相结合,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条例》明确规定工会有权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进行调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为工会履职尽责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当前,河南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劳动关系呈现出复杂多样的新特点。
工会组织必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维权服务机制,提升专业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法治的温度,最终要落实到每一次及时支付的工资、每一份依法续签的合同、每一处随时可抵达的服务阵地。
《河南省工会条例》施行一年来的实践表明,权益保障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
把法律规定落细落实,把协同机制做深做实,把服务触角延伸到最需要的地方,才能在不断变化的劳动形态中守住公平底线、增强社会韧性,为高质量发展凝聚更坚实的劳动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