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发布

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了一场重要的新闻发布会,孙会川作为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在会上介绍了新出台的直播电商食品安全规定。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直播带货已成为人们购买食品的重要途径。然而,由于行业发展迅速,一些安全隐患和市场乱象也随之而来。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终于制定并发布了《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这份规定把直播电商的食品安全责任给强化了,把13类食品给禁止在直播间销售。其中包括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化学物质或有害健康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标和超期变质食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以及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规定》把直播间销售的“红线”给划定了,还细化了10项具体操作禁令。比如,禁止采用技术手段虚假改变食品色泽形状,不能夸大普通食品功效混淆其与保健品药品的界限,不能虚假标注产地成分等信息。对于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关键信息,《规定》要求必须以显著方式持续提示。分析人士认为这次新规不仅是落实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在直播电商领域的具体规定,还是顺应新业态发展实施精准监管的重要举措。这次新规把直播电商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转化为具体可操作可检查可追责的规范,特别是把“禁售清单”和“行为禁令”都给设置好,让监管执法有了明确依据。展望未来2026年正式施行日期临近时,平台、经营者、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都需要提前做好合规准备。唯有大家协同共治,才能推动直播电商行业在规范中持续健康发展。真正让消费者在享受便捷购物体验的同时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标注:本段包含历史事件时间点1月16日、年份2026年、单位名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物名称孙会川、部门名称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