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启动第十一届专利奖申报 助力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

为激发创新活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日前启动第十一届福建省专利奖申报工作。本届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申报单位可于4月1日至5月10日通过福建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注册和申报。 从参评条件看,申报专利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参评专利应具有较强创新性、较高技术水平或独特设计,并已在福建省实施,取得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专利权须处于有效状态,申报截止日前不得存在法律纠纷、欠缴情形等影响权利稳定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从申报主体范围看,参评单位和个人须在福建省注册或住所地在福建省。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推荐,以便遴选更多高质量创新成果。 从工作程序看,本届申报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方式开展。申报单位需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审核后,也需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推荐单位还将对全部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开展考察,并按规定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确保申报主体信息真实、合规可信。 从材料要求看,申报单位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支撑申报。涉及专利许可的,需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涉及专利质押融资的,需提供专利质押登记通知书;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可提交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证明;涉及经济效益数据的,可提交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便于评审进行核验与比对。 此次申报启动,说明了福建省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持续推进。近年来,福建省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体系,对应的工作取得进展。专利奖作为表彰与激励创新的重要平台,有助于引导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专利创造与运用,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展望未来,福建省将继续把知识产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发挥专利奖等激励机制作用,带动更多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形成以知识产权为重要支点的产业竞争力,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专利奖不仅是对创新成果的认可,也是推动创新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把申报工作做细做实、把合规审查做严做准、把转化成效做强做优,才能让“纸面专利”更快转化为“产业能力”,为福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更可持续的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