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强化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 新规构建全链条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近年来,直播电商在拓展消费场景、带动中小商家增长的同时,也暴露出食品领域投诉集中、来源分散、取证困难等问题:部分直播间宣传与实际不符、资质信息展示不充分、售后与投诉入口隐蔽,消费者往往遇到“找不到入口、联系不上主体、举证成本高”等现实障碍。

一旦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还可能在短时间内通过流量放大,形成跨区域、跨平台的传播效应,对公众健康与市场秩序带来挑战。

针对上述痛点,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并在1月16日下午举行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作出解读。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副司长母兰表示,保障消费者权益是新规的重要目标,新规从维权渠道、监管支撑、处罚威慑等方面完善制度安排,构建覆盖平台、经营者及相关人员的责任闭环。

从“问题”看,直播电商食品交易链条较长,参与主体多元。

平台提供交易与流量入口,经营者负责选品与销售,直播营销人员参与推介与引导消费。

由于直播内容实时生成、信息更新快,且存在跨平台传播、链路复杂等特点,传统以事后追溯为主的监管方式容易遇到证据留存不足、线索响应不及时等难题,导致消费纠纷处理效率不高,影响消费者信心。

从“原因”分析,一方面,食品作为高频消费品,直播带货强调即时互动与冲动购买,信息不对称更易放大;另一方面,部分主体合规意识不足,存在对食品经营资质审核不严、对供应链把控不细、对直播话术规范管理不够等情况。

此外,现有投诉渠道在一些直播场景中入口不明显、路径过长,也影响消费者及时反映问题、及时止损。

从“影响”来看,食品安全事关民生底线。

若投诉通道不畅与处置不及时叠加,将削弱消费者对线上消费的安全预期,增加社会治理成本,并可能挤压守法经营者的市场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

同时,一旦发生集中性舆情或食品安全事件,还可能对平台生态与相关产业链造成连锁冲击。

在“对策”层面,新规围绕全链条治理提出更具操作性的要求。

首先是在维权渠道建设上,明确直播电商平台应在直播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按键或链接,开通便捷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便利消费者实时监督与快速维权。

平台接到投诉举报后要第一时间处理,形成“受理—核查—处置—反馈”的闭环,着力破解“维权难”。

这一安排通过把入口前置、把流程压缩,有助于提升纠纷解决效率,促使平台从“流量导向”进一步转向“责任导向”。

其次是在监管支撑上,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推动抽检覆盖更全面、风险发现更靠前。

与之配套,新规提出监管部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回应直播场景“证据易消失、取证难固定”的现实难点。

通过制度化证据规则与技术监测手段衔接,既提高监管精准性,也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再次是在处罚威慑上,新规构建阶梯式处罚体系,进一步压实平台与经营者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对平台未履行登记审核、报告处置等义务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对经营者在培训、合规审核、选品管理、行为规范等方面违反规定的,先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罚款;对“店播”等场景中未建立管理制度、未查验资质、未按要求公示许可信息等行为,分别依据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实施处罚。

与此同时,对直播营销人员因违反规定实施的职务行为,由其所在单位承担行政责任,形成“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可追溯的责任链条,减少推诿空间。

从“前景”看,新规的落地有望推动直播电商食品经营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防控、事中管控、事后追责”转变。

随着投诉入口显著化、处理闭环规范化,以及抽检监测与电子证据规则的强化,食品安全风险将更易被及时发现并处置,合规经营者的制度成本也将更清晰可预期。

下一步,相关主体仍需在内部治理上补齐短板:平台应完善入驻审核与巡查机制,建立高风险品类预警与黑名单管理;经营者应强化供应链管理和资质核验,规范宣传表述与售后流程;行业也应推动标准化、透明化的合规体系建设,促进直播电商在规范中持续健康发展。

新规的实施为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划定了清晰的制度红线,也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装上了制度化的安全阀。

从长远看,严格的监管不是限制行业发展,而是为其持续繁荣提供制度保障。

只有在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中,直播电商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信任,实现高质量发展。

各方主体应当以此为契机,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让直播带货真正成为促进消费、服务民生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