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迈出实质步伐的同时,仍面临一批堵点卡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部分地区在市场准入领域仍存在地方保护、隐性门槛、差别化待遇等做法,导致市场分割、区域壁垒反复出现;在要素配置领域,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仍不够顺畅,协同配置效率有待提升;在地方政府行为方面,一些招商引资活动存在不规范现象,影响公平竞争与风险防控;在监管执法方面,各地处罚事项规定和裁量标准不一致,造成“同案不同罚”,增加企业合规成本与预期不确定性。
此外,财税体制、统计核算与政绩考核等制度安排,也需要进一步与统一大市场建设目标相衔接。
原因——地方保护和分割现象屡禁未绝,既有利益驱动,也有制度惯性。
一方面,部分地方在财政压力、稳增长和竞争性招商背景下,倾向于以行政手段“留税源、保项目”,形成对外来经营主体的隐性排斥;另一方面,跨区域协同治理和统一规则供给仍需完善,一些领域标准不统一、执法边界不清,导致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各行其是”。
同时,考核评价导向若对短期投资拉动、税收增量权重较高,容易使个别地方在政策工具选择上偏向“见效快”的行政干预,从而加剧市场割裂。
加之部分行业和平台型市场具有较强网络效应与规模经济,若缺乏统一透明的规则和稳定预期,地方更容易通过限制准入、设置壁垒来争夺资源。
影响——上述问题对高质量发展形成多重掣肘。
对企业而言,跨区域经营需要面对重复审批、差别标准与不确定处罚,交易成本上升、扩张意愿受挫;对产业链供应链而言,地方分割削弱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能力,不利于形成全国范围的规模优势和创新扩散;对消费者而言,区域壁垒可能造成商品和服务供给不充分、价格扭曲与选择减少。
更重要的是,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如果地方保护削弱公平竞争,市场机制难以充分发挥决定性作用,将影响投资信心与创新活力,也不利于以法治化营商环境稳定长期预期。
对策——针对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将坚持问题导向,强调“立破并举”,以制度供给与专项整治同步发力。
在“立”的方面,将推动出台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为地方“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划出清晰边界;研究制定促进招商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地方因地制宜探索更高水平、更可持续的招商模式,推动从拼优惠、拼补贴转向拼环境、拼服务、拼产业生态;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与规则统一;同时推动健全有利于市场统一的财税体制、统计核算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制度协同,减少地方通过“政策洼地”进行非理性竞争的空间。
在“破”的方面,将持续推进对违规返还财税奖补、招标投标等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聚焦影响公平竞争和统一规则的关键环节,形成可复制的治理经验;广泛征集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问题线索,适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强化社会监督与警示效应。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已就部分突出问题约谈相关地方,下一步将继续加大规制力度,对性质恶劣的情形转有关方面严肃问责,以形成震慑,推动各地把工作重心更多放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上。
前景——从趋势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进入规则体系更完善、执法衔接更紧密、治理方式更注重常态化与法治化的新阶段。
随着事项清单、条例与裁量基准等制度逐步落地,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制度性空间将被压缩,统一准入、公平竞争、规范监管将更有保障。
与此同时,财税统计与考核评价体系的优化,有望从源头上缓解地方“以行政替代市场”的冲动,促进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政策合力。
未来一个时期,关键在于把制度文本转化为可执行、可监督、可追责的治理闭环,通过持续公开通报、跨区域协同执法与规则评估更新,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从“框架搭建”迈向“效能释放”,更好服务扩大内需、促进创新和提升产业竞争力。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基础。
当前虽然面临地方保护、监管差异等挑战,但这些问题本质上是发展阶段的必然产物,而非无法解决。
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法治保障、严肃问责追究,完全可以逐步消除这些障碍。
这一过程需要各地区各部门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意识,从局部利益中解放出来,认识到参与统一大市场建设本身就是获得更大发展机遇的最好选择。
随着相关工作的深入推进,一个规则统一、要素流动、竞争有序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必将逐步成形,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