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条新指导意见给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护航

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在3月17日联合发布了新的指导意见,专门给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护航。这份意见里有14条具体措施,把钱袋子和待遇保障都往基层倾斜了。新华社记者苗艳青提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因为预算分配更合理而更愿意发展健康管理服务,彻底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首医大医保研究院的张立强认为,把预算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打消顾虑,推动它们从治病转向防病。 文件里提到,只要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会被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特别是乡镇或街道层面至少要覆盖1家基层机构。这样一来,更多的老百姓就能在家门口享受到便捷的医疗服务。在价格政策方面,文件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好上门服务费、安宁疗护费这些项目。为了减轻压力,文件还明确了规范基金清算流程,有条件的地区还能降低保证金比例。 对于参保人来说,住院报销比例也会有差别化待遇。比如在上级医院住院后转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同一疾病周期内不再另设起付线。张立强觉得这种差异化支付能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缓解大医院的资源压力。为了提升服务水平,文件还支持基层开具长期处方、放宽用药限制、实现县乡村处方流转。苗艳青表示这些措施既省钱又方便了老人和慢病患者。 除了看病方便,医保服务还要下沉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去。文件鼓励把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这能让家庭医生成为慢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计划和相关部门一起选择15个左右的地区来做试点工作。这次的指导意见就是要通过一系列实打实的措施让更多的人在家门口就能看上好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