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个东西变成了“买个东西”?这事儿可没那么简单,网上租电子产品的生意现在越来越火,各种平台多得

大家伙儿都听说过嘛,“租个东西”变成了“买个东西”?这事儿可没那么简单,网上租电子产品的生意现在越来越火,各种平台多得是。要是你租了东西没按时付钱,人家出租方说要把这东西卖了让你给钱,法院会不会站他们那边呢?最近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人民法院就处理了这样一个案子。 小明那天在网上随便刷刷,看到了一个租手机的平台,一眼就看中了一款全新的智能手表。他就直接在网上和深圳一家租机公司签了个协议。协议里写得清清楚楚,他得花9734元的签约价租这块手表,租期是12个月,每个月付375元租金,总共算下来4500元。到时候要是他钱付够了,还能选择把这块手表买下来,价格大概在5000多元左右。但是要是他有一期租金晚付超过15天没给人家钱,那这块手表就自动算卖给他了,他必须得无条件把剩下的钱、滞纳金、违约金等等全部付清。 那天签完字后没两天,深圳这家公司就按照小明填的地址把设备寄过来了。小明收到手表之后只付了7期租金,也就是2000多元。过了期限人家多次联系他催款都没用。这下深圳的公司急了,直接把小明告到了全南法院。他们要求小明把这块全新的手表买断款7000多元给补上。 法官审理后觉得吧,小明向人家公司租设备的时候都已经签了协议了。人家公司也按地址把设备寄过去了,小明也签收了。这一来二去合同关系肯定就成立了。既然合同都成立了,小明收到东西之后就得按时把钱付上。现在他两期都没按时付钱已经算是违约了。 既然人家合同里写了逾期付款就变成卖东西给你,那法院当然支持他们公司的诉求。最后法院就判决让小明给深圳这家公司支付这块手表的买断款7000多元。(罗娜、李琪、何瑾)